雨后的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清香味,闪着阳光的水珠在小草的叶尖打滚,暴雨刚一停下来,林中的鸟儿们便迫不及待的叽叽喳喳了起来。
在林中的一块只有数平米的小空地上有一块如磨盘大小的石头,湿漉漉的石头上放着一个长约80厘米,宽约50厘米,高约120厘米的方形木箱。
木箱旁边站着一个穿着一身密不透风的全身板甲的壮汉,他手臂有丹德兰腰那么粗,目测身高超过两米二,体重至少得有一百七八十公斤。
他那双手是那么的笨拙,仅仅只是打开个木箱的卡扣,也失败了好几次。
从他那小心翼翼的姿态中可以看出,箱子里的东西对他来说应该是十分滴珍贵。
箱子是双开门设计的,有点像衣柜,但因为丹德兰所藏身的位置关系,仅仅只是打开箱子,还不足以让她看到内容物。
然而,当大个子把箱子里的东西捧出来之后,却吓了丹德兰一跳,里面竟然是一个被布包裹住身体,仅露出一个头的红发少女。
这突如其来的展开把丹德兰的下巴都惊掉了,大个子用公主抱的姿势把少女从木箱中抱出来,那少女从脖子以下都被布料层层包裹住,连四肢都看不到,就像一只毛毛虫一样。
她身高看起只有一米三左右,身体也十分纤细,仿佛稍微一用力就会被折断。
胸部没有明显隆起,再加上圆圆的脸庞与大大的眼睛上堆满的稚气,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未成年少女。
什么情况?
为什么箱子里装着一个幼女?
大个子这个家伙肯定是一个诱拐犯!
邪恶,实在是太邪恶了,居然对那么小个女孩子出手。
联想到上次那个醉汉说的话,这人还是个长期犯,还好今天被我撞破了,要不然今后指不定还有多少女孩子受害。
我今天就要替天行道,将你就地正法!
她会这么想当然不是因为莽撞,虽然大个子看起来很强,也有全身板甲保护,但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而她,最擅长的就是从阴影突然蹿出,对着目标的弱点打出致命的一击。
丹德兰握住圣堂武士从右臂弹出的匕首,快速的在阴影中移动。
此时,那个大个子似乎感受到了什么,目光从怀中的少女中稍稍抬起来了一点,但已经来不及反应了。
一个黑影突然从木箱后面蹿出,将手上的匕首狠狠的插进了那全身板甲的唯一缝隙,眼洞。
“去死吧!诱拐犯!”
丹德兰大吼到,然后左手也一同抵住匕首的手柄,用尽全身力气将匕首摁进去。
这一击的冲击力是如此的巨大,就算是一百七八十公斤的大块头也被她这一下撞倒在地,巨大的身躯将泥水砸得飞溅起来一米多高。
“什么人?”
一把稚嫩的声音说到。
“你放心,我不是坏人,我是冒险者。”
丹德兰转过头朝着她微笑了一下并如是说到,但当她将匕首抽出的时候却脸色一变,上面竟然没有沾着一丝血迹。
“不好!”
丹德兰转身将少女的腰搂住,连滚带爬离那大个子十余米外之后,看见他没有再起的迹象了才稍稍的松一口气。
刚才那一下实在凶险,竟然不是人类,还好这一击让那家伙暂时动不了,如果被制住,她也没自信可以无伤脱离。
“你没事吧,能站起来吗?”
当丹德兰正准备用匕首将拘束住少女的布料割开的时候,那少女却惊恐的说:
“不要,不要啊!”
“别害怕,我不是要伤害你,我只是想帮你割开这些拘束而已,那个家伙恐怕不是人类,我这一刀应该没能了结他,你快跑吧,我来拖住他。”
“等……”
那少女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这么紧急的情况容不得多等。
丹德兰从匕首上没有血迹判断出,这个大个子应该不是人类,刚才的一击应该没法彻底结果了他。
而丹德兰擅长的又是一击制敌,正面硬钢其实不算强,如果这个时候还要一直抱着一个被捆起来的人,那就连逃跑都会变得很困难了。
所以她才制定出趁大个子还没站起来的这个空档,赶紧解除少女身上的拘束,再只要她稍微的拖上一会儿,等少女跑远之后她再逃离这么的一个策略。
既然计划已经确定,那么,现在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将这个少女解放了。
事不宜迟,丹德兰大手一挥,匕首利落的将包裹住少女的布给割开。
但下一幕却让丹德兰傻眼了,只见一道道约莫三厘米宽的皮带一样的东西在那人的身体上纵横交错的缠绕着,全身上下除了髋关节与膝关节之外,其余都被这些皮带紧紧拘束住,甚至连双手的十个指头都被包成了一个小球。
留下这两个关节应该也只是为了方便身体蜷缩吧,不然直挺挺的不好装箱。
再仔细看,这些皮带类似物竟然没有卡扣与打结处,就仿佛是直接长在那人身体上一般。
在仔细看过之后才发现,这人的胯下挂着一个金属贞操锁锁着的肉棒,原来这个所谓的“少女”竟然是个男孩子。
只是这个贞操锁与丹德兰以前见过的还不太一样,原本应该是个小笼子装肉棒的地方被一个中间开了小洞的瓶盖一样的东西所取代。
这场面简直震惊丹德兰一整年,在她本来的意识里,用个小笼子装着肉棒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了,可眼前的这肉棒得有多小才能被装到一个瓶盖里?
不行不行,我的坏毛病怎么又犯了,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慢慢看啊。
于是乎我举起匕首,准备将这些皮带也全部割开。
但此时,那位少年脸色顿时铁青,一个劲的猛摇头。
“不要,住手!不要啊!”
“你放心,我不会伤害到你的,刚才那薄薄的布料我都能划开,更何况是那么厚的皮带。”
“不是这个……咿~~~呀~~~~~”
我手起刀落,沿着背后并拢着的双臂中间,一刀划了下去。
但怪事发生了,那些皮带上甚至没有留下一丝划痕,反倒是少年在我下刀之后发出了痛彻心扉的惨叫。
只见他的瞳孔猛的一缩,竟然就这样疼晕了过去。
这是什么情况?
难道这些皮带是一些有着什么特殊效果的魔法道具吗?
可这样不对啊,我虽然只是个女仆,但跟着公主也见过不少贵族,这个少年很是脸生,我很确定他并不是什么很有价值的绑架目标,至少在王国内不是。
那为什么会在你这个少年的身上用这种有着特殊效果的魔法道具呢?
要说长相的话,略微带点婴儿肥的少年确实挺清秀的,就算在少女堆里也算得上好看。
但仅仅只是这个原因吗?
我持怀疑态度。
算了,既然不能贸然的将他解放出来,那就没办法了,趁着大个子似乎还没有再起的迹象,我一把将晕了过去的少年扛起,大跨步的往森林的深处跑了过去。
夕阳将天空上还没走远的乌云染成了一片艳红,在昏暗的森林深处,一名穿着黑色女仆装的少女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她忍着巨大的疲劳,小心翼翼的将抗在她肩膀上的少年轻轻放在一块石头上之后,也顾不得弄脏那整洁的衣服,一屁股就坐在混有泥水的地上。
喝……喝……喝……喝……喝……哎呦……我不行了……应该……可以了吧,已经跑了有大概二十分钟了吧,而且一路上我没有感应到任何人,我们应该已经安全了。
那个大个子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在他身上感受到一丝一毫气息,不止是人的,甚至是魔物的气息都没有,仿佛它只是一个哥雷姆而已……但据我所知,哥雷姆必须要有人操纵才能行动,可也没察觉到有人藏在附近遥控它呀。
是预设命令的类型吗?
如果是的话,应该不用担心它会追上来了,哥雷姆不可能预设这么复杂的指令。
在地上坐了半个多小时之后,太阳已经彻底下山了,这让本来就很昏暗的森林完全伸手变得不见五指。
附近的树木因为下午的暴雨已经完全被浸湿,这种情况下根本生不了火,而星星与月亮这个时候也指望不上,他它们这点光亮根本不足以穿透这层层叠叠的阔叶林。
哎~可惜我刚才把三位一体放在马车上了……我刚才为什么不朝着马车跑?
当然是不想暴露马车的位置啦,那里既放着公主的全部零花钱,也放着我的三位一体与使徒十字等这些装备,最重要的是,马已经从车上卸了下来,正栓在一旁吃草休息呢。
如果我刚才没能甩掉大个子的话,没法立即开走的马车将会让我损失巨大。
留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也不是个事,而且也已经休息够了,于是乎我摸着一棵还算粗壮的树便往上爬。
随着树干渐渐缩小,终于能够看到星光了,我根据星星的位置与我的移动距离和方向,大致的测算了一下,马车应该在我们现在的位置的西北偏北的方向。
不是我自夸,我的感应距离还算蛮远的,只要知道了大概的方向,朝着那边走的话我就能感应到我的马的气息。
只要能回到马车上,就有点火工具了,而且我现在也是又饿又渴,急需马车上的水袋和干粮。
而且就算是需要忍到天亮,至少在马车的防水布的覆盖之下,也有一小块干爽的区域可以休息。
事不宜迟,我从树上跃下之后,再次扛起那个少年,缓缓朝着马车的方向行进。
数小时后,一堆篝火在森林中燃起,丹德兰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轻轻的松了一口气。
她没想到马车的位置虽然不算远,但在漆黑之中摸索前进的难度却大得的出乎她的预料,足足走了两个半小时才抵达。
“呃……”
细若游丝的声音从那被捆起来的少年的喉咙中漏了出来。
“你醒了吗?饿不饿?我这有食物。”
篝火上架着的一个铁锅里,锅里似乎有什么粘稠的东西在翻滚着,丹德兰如是说到,并舀了一碗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你是……整天跟着狂战士的那个女仆?”
那少年稍微清醒了之后,利用篝火的光亮认出来丹德兰之后,稍微的放松了一点警惕。
“欸?你认识我?”
丹德兰困惑了,她很清楚面前的这个少年在此之前的人生中并未与其产生任何交集。
不过转念一想,自家的主人在王都里也是个大名人,有人认识自己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狂战士?
这就是公主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吗?
她稍微有些哭笑不得。
“刚才那个诱拐犯应该找不到我们了,你放心吧,家在哪还记得吗?明天天一亮我就送你回去。还有,你身上的这些拘束是怎么回事?刚才我检查过了,似乎是价值不菲的魔法道具,我一时半会也解不开,总之先送你回家吧,回去之后再想想有什么办法。最后,你应该也饿了吧,我这有些吃的。”
“什么诱拐犯?”
那少年不解到,若有所思了一会儿之后,长叹了一口气说:
“哎……你误会了,其实我就是大个子。”
“啊?”
“确切的说,大个子是我操纵的傀儡。”
“欸?!”
听着少年的话语,丹德兰越发觉得不对劲,难道自己刚才那些行为,都是在好心办坏事吗?
“你是说……”
“我刚才只是想出来吃个饭,然后就被你击倒了。”
“呃……对不起……那明天我送你回去吧……对了,吃饭,我煮了点玉米羹,你也来吃点吧。”
“我不吃这些东西,而且傀儡不在我也没法吃。”
听闻此言,丹德兰把目光移向少年身上的拘束上。
那一圈圈缠绕在他身上的皮带约莫两指宽,缠绕的间隔约四厘米。
虽然看似是皮带,却没有打结,连接处就如同本是一体的地方被裁切开来,而且还没有锁扣之类的东西。
他的双手的手肘并拢在背后,两个手掌处被团成一个球。
双足也完全并拢,一环环的皮带在他脚上形成一个鞋的样子。
但要说最神奇的,还是锁在他肉棒上的那个贞操锁,罩在他肉棒上的瓶盖与箍主蛋蛋的环像是熔铸而成。
别说锁孔了,上面甚至没有拼合的缝隙。
“你这是怎么回事?”
“哎……算了,既然都被你看到了,而且你也不是坏人,就告诉你吧,万一你有办法也说不定。我叫马歇尔,你呢?”
“丹德兰。”
“事情的开始还得从五千年前说起……”
“五千年?”
马歇尔的第一句话就把丹德兰震惊了。
“其实我不是人类,而是一名吸血鬼。”
马歇尔将嘴张大,露出他那两颗尖尖的犬齿,不过这尖牙却非常小,仅比旁边的牙齿稍微长出一丢丢而已,但这已经足以证明他那不凡的身份了。
接下来,在昏暗森林深处的一堆篝火前,描绘着马歇尔前尘往事的绘卷在丹德兰的面前徐徐展开。
大约在五千年前,彼时的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吸血鬼少年,在花了大力气给自己置办一个巨大的城堡之后,想着以后可以安心的在那里与他的仆人,眷属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些惬意的日子却没能持续多久,仅仅才过了几百年,他的庇护所便被贪婪的人类发现。
随之而来的便是那一拨又一拨袭来的人类,他们像蝗虫一般,无穷无尽。
在那些觊觎他财宝的人类不断的袭击之下,他的眷属与仆人终究被残害殆尽。
最后的最后,他本人也在这几乎无尽的攻势中力竭倒下了。
但他作为一个强大的血族,岂会被人类轻易击杀?
那些人类在用尽所有办法尝试击杀他无果之后,也没就此将他放过的打算,而是用非常邪恶的办法将他封印了起来。
缠绕在他身上的这些类似皮带的东西和他肉棒上那个瓶盖型贞操锁便是那时候施加在他身上的,其实当时还有一个堵在他嘴上的魔法道具,不过幸好这个道具没过多久就损坏失效了。
光是在他身上绑上拘束用的魔法道具还不止,那些人类还把他埋藏进一个建在地底深处的墓穴之中,并在墓园里设置了重重的机关与数量庞大的哥雷姆守卫。
被重创的马歇尔哪有反抗这一切的力量?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层层封印起来,这一晃便过去了四千多年。
幸好天无绝人之路,大约在距今约八百年前的时候,在封印他的墓穴附近突如其来的发生了一场剧烈地震。
那场山崩地裂的灾难在大地上撕开一道道出恍如直达深渊裂缝,硬生生的把封印他的墓穴撕成了碎片,这才使得他得以从墓穴中解脱。
可他身上依旧被魔法道具所拘束着,只能艰难的蛄蛹着从石棺中爬出。
虽然墓穴中的配置的哥雷姆守卫大多都已经彻底损毁,但非常幸运的是在他蛄蛹出来的时候碰到一台仅仅只是控制系统受损的哥雷姆,没错,这便是大个子的本体。
“在从墓穴中脱困之后,我便操纵着这个哥雷姆,踏上了寻找解除身上这些拘束的旅程。”
马歇尔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这些拘束之后继续说:
“很遗憾,在我被封印的这几千年间,这些魔法道具的相关信息皆已失传,流浪了数百年之后依然没有结果。”
听完了马歇尔的故事之后,丹德兰发出感叹:
“哦。”
这也怪不得她,几千年的跨度早已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更何况还有什么吸血鬼?
这在她的印象中是只出现在童话故事里的的妖魔呀。
不过这个国破家亡,还要惨遭封印,运气好逃了出来之后也必须一直背负着沉重的枷锁生活的故事也让她听得有点入迷。
如果讲的是别人的故事,这个时候应该问一句“后来呢?”,但马歇尔在讲述的是自己的故事,后来当然是被她当成诱拐犯给捅了一刀啊。
“我说了那么多,你就只有一个‘哦’?”
“呃,呵呵不好意思,这个故事有点超出我的理解范围了……那个……对不起呀,我捅了你一刀……”
丹德兰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
“那个没事,你别在意。”
她左顾右盼了一下,终于想到了缓解尴尬的话题:
“你不是大部分时间都处于被封印的状态吗?你怎么知道是四千多年?”
“这个嘛,我当然是不知道的,在被封印期间,我感觉仿佛度是过了好几百万年一般。我是出来之后,根据现代的纪元反推得到这个四千多年的。”
“哦,原来是这样啊。”
经过马歇尔的解释,丹德兰恍然大悟。
“对了,你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冒险者,你认识什么厉害的魔法师吗?”
马歇尔一说这个,丹德兰立马就来精神了,她当然认识厉害的魔法师,而且这个魔法师有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魔法师,甚至是比她的老师,大贤者威尔逊还要强大的魔法师。
没错,这个人就是她的主人,号称“黄金公主”的大冒险家,席菈公主是也。
“你说这个我可就不困了,没错,我认识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魔法师。”
丹德兰有些得意洋洋到。
“真的?太好了,你能介绍给我认识吗?哦,对了,咳咳,你有什么条件说吧。”
马歇尔喜出望外,没想到这个之前无甚交集的冒险者同僚竟然有这种门路,这真可谓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不过他在短暂的兴奋之后就冷静下来了,这数百年间,其实他也拜访过数位声名远扬的魔法师,也不能说他们全是些浪得虚名之辈吧,但他们都解不开这些拘束魔法道具,没这个能力呀。
所以他话锋一转,开始问起条件来。
如果是没有条件,或者说条件很简单的话,必定是无甚本事的家伙。
“条件?没什么条件,我见到她的时候帮你说一下就好了,她对奇怪的魔法道具很有心得。”
“啊……哦……谢谢……”
见丹德兰这无条件就能见的魔法师,马歇尔的心顿时凉了半截。
“嗐,谢啥,其实那人你也认识,就是我的主人,席菈公主呀,不是我吹牛,她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魔法师。”
说着话的同时,丹德兰竖起了右手的大拇指。
“哈?你在耍我吗?”
马歇尔脸色一沉。
“我怎么就耍你了?”
丹德兰不解的问到。
“黄金公主不是一个耍着一把看上去就知道平衡性很差的超长单刃剑的狂战士吗?”
“喂喂喂,你这话很失礼欸,没错,勇气的赞美诗,这是你说的这把武器的名字,虽然它确实是需要非常大的力气才能使用的武器,但耍这把武器只是她的个人兴趣罢了。”
丹德兰越说越兴奋。
“我说出来你别被我吓到了,公主她的魔法老师是大贤者威尔逊!就是那个闻名天下的大贤者!而且,而且年仅15岁便已得到了老师的认可!15岁!”
说着说着,丹德兰便已站起身,双手叉腰,昂首挺胸,仿佛说的是她自己的事迹一般。
“真的吗?”
尽管丹德兰说得那叫一个眉飞色舞,但马歇尔却只是将信将疑。毕竟在他眼里,那个黄金公主就没有办法与魔法联系起来。
“你不信?等着,你给我等着,我非要吓你一跳不可。”
说这话的同时,丹德兰嘴角的弧度抑制不住的疯狂上翘。
“好吧……”
见马歇尔似乎不是很相信,丹德兰决定不再说下去了,这么说只会让人觉得她在吹牛皮,事实胜于雄辩,等席菈回来一切自会有分晓,所以她没有将对话进行下去,而是默默的坐下,捧着一杯冒热气的饮料,开始细细的品了起来。
忽然,丹德兰感应到有什么东西在靠近,虽然有脚步声但没有人的气息,而且这种感应特征,应该是马歇尔操纵的哥雷姆没跑了。
应该是在他醒来之后便给哥雷姆下达了靠近他的指令吧,要不然怎么会那么快就来了,毕竟估算的距离还是蛮远的。
此时的丹德兰并没有表露出她有所发现的迹象,虽然马歇尔跟她说了很多话,但对她来说这个人依旧无法彻底信任,所以她并不想暴露太多自己的底细。
装作怡然自得的坐在篝火旁,细细的品着手中木杯的饮料,直到十几分钟后,连常人都能听见脚步声了,丹德兰才故作紧张的猛然站起来。
“什么人?”
“你别紧张,是我控制的哥雷姆来了。”
丹德兰装作松了一口气的样子重新坐下之后没多久,便看到一个浓重的影子冲破黑暗,闯入篝火的照亮范围。
当它走到可以看清的距离时,丹德兰注意到它手上提着一个湿漉漉的布袋,而且那布袋还滴着一些红色的液体。
“这是……”
丹德兰有些惊恐,因为她回想起有童话中有关吸血鬼的描述。
在她小时候听的童话故事里,吸血鬼是一种以人血为食物的妖魔,会在夜晚偷偷抓走那些不好好睡觉的小朋友……啊哈哈……丹德兰心想到,现在回想起来,不就是为了吓唬她早点睡觉嘛。
虽然她自己确实是被吓得躲在被窝里不敢睁眼,不过记忆中的席菈的反应却与她是完全相反,还记得幼年的席菈听完这个故事之后,那双眼中好似会放出光一般,当时没懂为啥,但现在回想起来,那家伙,该不会是想捉个吸血鬼回来玩吧……经过这一段回忆,丹德兰稍微的平静了一点。
“这是我本来准备要吃的晚餐……”
马歇尔的话这么一顿,让丹德兰那刚刚因为回忆而稍微平静的心脏又给提了起来。
“一大块生牛肉!”
这话差点没把丹德兰击倒在地,这个给她造成了不小童年阴影妖魔,竟然啃牛肉,而且还是生啃,这打击不可谓不大。
不一会儿,傀儡走近后,一手托着湿漉漉的袋子,一手扶着马歇尔,他就这么津津有味的开始啃那块比他脑袋还要大上一倍的生牛肉。
看着那不知是牛血还是雨水的鲜红色液滴沿着他的嘴角不停滑落以及隐隐散发出的腥臭味,丹德兰只觉有些恶心。
“你不是说你被封印了至少四千年吗?这期间你是怎么吃东西的?”
丹德兰忽然问到,估计是她有些受不了了吧,不说点什么转移注意力的话,怕是真的要开始吐了。
“啊?那种时候怎么可能有东西吃?”
“你不会被饿死吗?”
“我说你是不是对我有些什么奇怪的误解?首先,我可是十分强大的妖魔呀,虽然也会感到饿,但是,请注意,我可不会被饿死。”
马歇尔把嘴里的肉胡乱的嚼了嚼就吞了下去,清空口腔之后接着说:
“虽然我可以完全不吃东西,但吃,是一种享受。要说用处的话,也不是没有,能缓解饥饿感,也能略微暂时增强一点我的力量。”
“哦……”
后半夜无话,二人随即各自躺下休息,在斗转星移间,东方的天际渐渐发白。丹德兰整理好马车之后便对马歇尔说:
“虽然我现在确实是去公主那里,但我这次回来只是帮公主取一些装备,她这次的任务应该要去半年左右。但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你的困境告诉她。”
“好吧,这次我就姑且信你一回,我会在王都等你的好消息。”
“再见。”
“再见。”
两人相互告别之后,马歇尔蜷缩进木箱子里,并让哥雷姆背起来,踏着沉重的步伐往王都的方向走,丹德兰也翻身跃上马车,向西踏上前往德瑟特城的道路。
行不多时,丹德兰感应到马歇尔已经离开她的侦测范围之后,便停下了车。
趁现在附近没人,我赶紧换衣服吧,丹德兰心想到。
平时她只有跟在公主身旁以及需要进出王宫的时候,当然,这里指的是正常走大门进出,只有在那些时候她才会穿上女仆装。
其余时候则会换成一般冒险者的装束,这次她则是穿上粗布长衣,手腕脚踝带扎口的那种。
在此之上则是皮质胸甲,皮靴,以及最重要的,用来遮挡圣堂武士的皮护腕。
最后,把使徒十字挂在腰间,一个十分寻常的冒险者便打扮好了。
虽然公主并没有要求她这么做,但她觉得,如果一直以公主心腹的姿态行走,或多或少会给外人留下一个“公主放任手下狐假虎威”的印象。
自己被怎么看她倒不在意,但要是因为她的缘故导致别人低看席菈一眼,这可就受不了了。
这条路丹德兰已经走过两遍了,可谓是十分熟悉,在那里停补给会比较充足,走多远有旅馆之类的已经了然于胸。
日升月落,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正当她在心里模拟着各种再会的场景时,忽见远方烟尘滚滚,似有一个规模不小的队伍朝着自己而来。
这么大阵仗,该不会是某个大贵族出游吧?忽然两个快速移动的个体从西边闯入她的感应范围,好像是两个骑兵。该不会……
哎~所以说那些大贵族就是讨厌。
因为是白天,而且这里视野开阔,我能看见那朝我奔来的那两个骑兵。
他们走近之后,我看清楚了这二人,他们都手持长矛和鸢型盾,身上只穿着我差不太多的皮甲,他们骑着的马没有披马甲,所以是两个轻骑兵。
他们手上的鸢型盾上画着一个黑色的拳头,是布莱克汗家族的盾徽。
这个家族在王国里拥有相当大的权势,还是别惹他们比较好,虽然公主不用怕他们,可我不想给父母带来什么麻烦。
他们在我面前勒马停住,对我大声吼到:
“布莱克汗大公的大公子,马克西姆·威尔凯斯·布莱克汗大人即将通过这里,平民,把你的马车驾到路旁去。”
果然是这样……只是大公的儿子,又不是大公本人,他牛逼个什么呀,居然还派人清道。
而且,特么的他的车队要通过这里至少还要走十多分钟吧,有必要那么早赶我走吗?
而且,我也不是平民,虽然没什么权势,但我爸也是个男爵。
哎,算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所以说这些大贵族就是讨厌。
眼见我把马车驶入路旁的空地,那两人调转马头就走,话都不多说一句,朝着王都的方向疾驰而去。
十余分钟之后,车队携带着滚滚烟尘如期而至。
打头的是一辆用两匹马拉的豪华箱型马车,后面则是跟着三辆装满了大箱小包行李的敞篷货车。
这个车队在五十多个轻骑兵的团团包围之下,大摇大摆的往王都方向前进。
哎,贵为公主的席菈,她出门也不过一辆敞篷马车,一个随从(我)。哪有像他这么摆谱的?算了算了,不想这个糟心的人了,接着赶路吧。
后面的行程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壮观的景象对丹德兰来说也习以为常了。
这一路上她都在忙着构思各种再会的场景,就这么过了四天后,德瑟特城那高耸的围墙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