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紫衣软剑盗断肠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 宋,苏轼《水调歌头》

……

乐莫乐兮新相知,悲莫悲兮生别离。

---- 屈原,《九歌,少司命》

……

春分初候,玄鸟至,燕来也。

人间逢春。

日上三竿,晨雾已散,远处的山林之间本寂静无声,忽然渐渐听到一个哼歌的声音传来,声音青涩稚嫩,最初极轻极远,但随着声音的渐渐逼近,细听之下,竟然是市井里的下九流唱的小曲,:

“紧打鼓来慢打锣;停锣住鼓听唱歌;诸般闲言也唱歌;听我唱过十八摸……”

令人没想到的是,唱歌的人竟然是一个清秀的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身材瘦削,衣着朴素,唯那一双清澈的眸子,透着未脱世俗尘埃的青涩,他肩头扛着一捆柴,哼着也不知是从哪里学来的淫词艳曲,正不紧不慢的在林子里一边走一边唱。

“伸手摸姐小足儿,小足细细上兄肩,哎~哦哎哦~楞个儿郎个儿 楞~~~……”

少年唱的正高兴,林间突然传来枝叶悉悉簌簌之声,紧接着便是四道沉重的脚步声自树影里传来。

“小子,挺得意嘿,唱的不错啊,脸还挺白嫩,老三有福了。”一声低沉粗哑的戏虐声从前方响起,鹰钩般的大鼻子看的少年心里直发毛。

“过路的是咱兄弟的地盘,咋地,要不然麻利儿的掏银子,要不然麻利儿的脱裤子,让咱爷也当回京城的老爷,尝尝娈童的滋味。”后方传来男子笑声,声音尖锐刺耳,说不出的难听。

少年心头一紧,猛然回头,只见身后的男子脸上带个长长的刀疤,从额头一直贯到下巴。

左右两侧的身影也渐渐浮现,四个彪形大汉抱着手臂,身穿黑色短褂。

每个人腰间都悬挂着一柄朴刀,脸上带着阴冷的狞笑,呈合围之势,困住了少年。

随着心跳陡然加快,s少年的额头也慢慢渗出了汗。

他就是一个孤儿,父母自幼双亡,举目无亲的他只能在临淮渡混个落脚的地方,不会武功也没有背景,更别说闲散银两了,身上所有的钱财也只不过腰间的一串铜板,还是他近些月砍柴好不容易攒的,自然也不舍得掏出来,但眼下是关乎到性命的时刻,也由不得他。

他冷汗直流却强作镇定,后退一步,涩声道:“各位大哥,小子只是个砍柴的,从小便是孤儿,无父无母身无分文。还请各位大哥使个方便,改日再……”

“别跟爷爷在这里扯犊子!”前方的鹰钩鼻一声沉喝。

“不给钱不给沟子,就给命!”刀疤脸也尖声应和道,手中的朴刀闪烁着阴冷的光芒。

“天高皇帝远,反正杀你一个叫花小子也不会有人管。”四个大汉顿时得意的哈哈大笑。

少年听到此处,知道躲不过这一劫了,颤颤巍巍从腰间掏出了一挂铜钱,递了出去,惶惶道:“各位爷,这是小子身上……唯一的一挂铜板了,还请各位爷放过小子一马。另外沟子是啥,咋给啊?”

“呦呵?啥沟吧都不懂的处男,这尻门绝逼紧实耐草!”刀疤脸面带淫邪,一边伸手夺过铜钱:“大哥 你说的不错,有的人就是忌吃不记打,敲打敲打就把藏着的钱乖乖交出来了。”

为首的鹰钩鼻却不甚开心,“就这三瓜俩枣,还不够弟兄们点个下酒菜呢,行了行了,拿了铜板,快点弄完了下一场。”

“啊,弄完了?”少年更害怕了,“不是,各位大哥,不是说好给钱就放我走的吗?”他显然没有经过江湖尔虞我诈的敲打,被吓的语无伦次。

“大哥,各位爷,求求你们了,我身世凄惨无父无母,还没享受过天伦之乐,还没没娶老婆生孩子呢,醉仙楼的花魁我还没细看过呢,临江仙的烧鸭烧鹅,腾云阁的琼酒我还没吃过呢,我不能就这么死了,呜呜呜……”说到后边,他眼睛一红鼻子一酸,甚至都快急得哭出来了。

“得了,老三,别跟这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废话,快点把他拉林子里肏了吧,肏完了记得宰了。真搞不懂你为啥对小屁孩的沟子情有独钟,要我说,还得是醉仙楼的那群小娘皮骚!”为首的鹰钩鼻不耐烦了,连忙吩咐刀疤脸。

“哎,得嘞!”刀疤脸不由分说拉住了少年,力气大得惊人,手像一个铁箍一样,紧紧的握住少年的胳膊,把他往林子里拉,手里往裤裆里摸索着。

少年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毕竟15岁的身子骨并不甚壮硕,也不像这些歹徒平日里舞抢弄棒,看见刀疤脸快脱掉裤子,他急得大喊:“大哥,大哥你干嘛?大哥你别吓我,你脱裤子干嘛……”

就在此时,一个讥讽声传来:“几个大老爷们来欺负个小孩,还好龙阳?脸都不要了?”声音温润娇柔,映入眼帘的是一位风华绝代的女子。

女子约莫三十四五的年纪,一双杏眼目含春水,饶有趣味的像这边看着,倚树而立。

她披着一个宽松的紫色的袍子,身姿挺拔,腰间悬挂着一柄长剑,剑鞘黝黑古朴,剑柄上雕刻着一只展翅腾空的金凤,透着锋锐的光泽。

朝阳从身后的树丛中照向美妇,透过宽大的紫袍,映出了玲珑的身段:胸口的隆起颇为壮观,可惜锦缎袍子将胸口的嫣红完全遮盖。

那水蛇般的腰肢盈盈一握,少一分则瘦,多一分则又显肥。

蜜臀夸张的曲线完全撑起了裙摆,想必也是丰满而富有肉感。

美妇又看向少年:“小孩,刚刚不是唱歌唱的挺欢实吗?还什么:听你唱过十八摸,咋不继续摸了?”

少年看向她,先是心中一荡,他平时在市井里混迹,从没见过如此容貌的女人,那清丽脱俗的容貌,加上曼妙丰满的身材,更是显的旖旎动人。

想起眼下的遭遇,少年先是惊喜的大喊,口里毫无遮拦:“大姐姐,救救我,这几个恶徒要杀……”喊道一半才发觉不对,这个漂亮大姐姐生的细皮嫩肉的,虽然带个配剑,但终究是个女子,还孤身一人,别等着我死了还得搭上个她,于是连忙焦急的大叫:“姐姐你别管我,快跑!这几个恶徒残暴的很,你打不过的。”

“扑哧……小屁孩年纪不大,懂得挺多,你倒是还能想着我。”眼前女子被逗笑了,那神态娇媚无边。

刀疤脸等人瞪着大眼,一时间看的都呆滞住了。

四个歹徒擦了擦口水,渐渐浮现出了淫笑。

鹰钩鼻舔了舔嘴唇:“哟,捉住个小子,还钓上来个淫荡的小娘皮,妈了个巴子,以前咋碰不到这么美的!”

“真骚啊,不知道和小屁孩比起来,哪个舒服?嘿嘿嘿,不如你跟了我们大哥当压寨夫人啊,我们应该也能捞口汤喝喝,哈哈哈哈!”刀疤脸也附和道。

四个淫徒放肆大笑,完全没把眼前的美娘放在眼里。

充满肉欲的眼神,如同豺狼一样扫视着猎物,像是下一秒就要扑上去把眼前看似温顺的小绵羊扒扯干净一样。

女子没理会他们,依旧嘴里调侃着。

但身形却动了,快的像是闪电一般,为首的鹰钩鼻还没反应过来,女子的身形已然飘到了他身前,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幽香。

一柄软剑从女子手中刺了过来,剑势轻飘飘的。

在鹰钩鼻眼里,细剑并不快,甚至看的清清楚楚。

他倒没放在心上,手中猛然发力,出刀砍下,心想这小娘皮不知好歹,跟我硬碰硬,不得把你剑剁断。

就在刀剑将要接触之际,女子眉眼一笑,手中暗劲微吐,剑锋柔的像水一般,悄无生息的绕过了刀疤脸挥出的刀锋。

只听“噗呲”一声,鹰钩鼻脸的淫笑突然僵住,眼睛睁得滚圆,低头看去,只见自己的手腕被齐齐削断,鲜血喷涌而出。

由于鹰钩鼻是背对着身后的三个恶徒,所以他们看不清楚发生了何事,只听见女子一声轻笑,随即一抹紫云飘过,老大便僵住。

余下三人还以为是女子用了什么邪法将鹰钩鼻定住。

老三刀疤脸咬了咬牙:“弟兄们,一起上,围着打,捉住这小娘们,我们兄弟挨个肏,每个洞都玩!”说罢,剩下三个歹徒恶狠狠的扑了上去。

“你的嘴巴挺脏,不如我来帮你清理一下?”

柔光一闪,刀疤脸的嘴角顿时裂开一道血口,整个人惨叫着跪倒在地,鲜血止不住地从口中流出。

剑锋疾掠而出,剩下二人刚迈开步伐,腿弯处便各自出现一道血痕,双膝一软,直接跪倒在地上。

“女……女侠,别杀我们,求求你大发慈悲”为首的鹰钩鼻最先受伤,反应也最快,强撑着失血的身子跪倒在地不住的磕头,不敢看女子一眼。

刀疤脸的嘴角被拉开,在地上呜呜的翻滚,整张脸皮全是血迹,就算活下来,上边也怕不是没有一块完好的皮了。

而剩下俩跟班也不好过,膝盖的脚筋已然被挑断,余生只能做一个废人。

少年看的目瞪口呆,心脏狂跳不止 :“这……姐姐……这…”他吞了下口水,不知是震撼还是害怕。

美妇没有搭理伏在地上的四个歹徒,甩了甩剑上的血珠,转头看向少年,似笑非笑道:“谁刚刚让我快跑来着?”

“额……”少年显然是刚刚从震惊中反映过来:“谁让你跑啊?不知道啊,我没让你跑,你别看我。”

“呵呵呵呵,小嘴还挺滑头。”女子终究还是没忍住,笑意从眼底漾开,接着她转过头去看向恶徒:“还愣着干嘛?今天姑娘心情好不杀你们,把钱留下,还不快点滚?”

“谢……谢女侠不杀之恩”刀疤脸和鹰钩鼻忍着剧痛,把身上抢劫来的碎银和内一挂铜钱一并扔到地上,搀扶剩下两个着两个膝盖废掉的恶徒头也不回的逃走了。

女子回过头来,把少年从地上扶了起来。少年脸上充满了震惊和敬畏,连忙直起了身子:“多谢女侠相救,敢问女侠芳名?”

女子微笑道:“女侠就不必了,唤我映娘就成了。我今年三十五了,都可以当你姑姑了,平日里行走江湖习惯了,不用对我太过客套,你呢?你姓谁名谁?”

“我啊,我叫林谣”少年仰起头,看向映娘,却发掘面前女子的容颜秀美是自己平生所未见,皮肤白皙的像云朵一样,偏偏樱唇生的又是那么红。

映娘的一双剪水双眸正凝望着自己,清澈透亮,令人莫可逼视,看的少年微微一震,自觉失礼,想要低头,但又有点不舍,一时间手足无措。

映娘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或许她还以为少年还在因为歹徒而害怕,于是便曼声安慰道:“好啦好啦,歹人都走啦,别担心,我陪你进城吧!”

路上林谣渐渐放下了拘谨,和映娘闲聊,得知了她的身世。

原来这映娘,原本是大户人家的一个久居深闺的小姐,平日里吃穿不愁,家境优越,倒也活得自在。

少女怀春,芳心暗许,喜欢上镇里一个秀才,她也是明眸皓齿,故秀才对她也是十分喜爱,可以说是两情相悦。

很巧的是,映娘的父母对秀才十分满意,因其为人老实,用功肯学,为人也踏实,于是情投意合之下,二人约定了婚事。

但就在新婚当天,二拜高堂之际,一伙蓄谋已久的蒙面的强盗杀将进来,连带秀才和她的父母砍的血流成河,将钱财洗劫一空。

她的双亲拼死守护,将桃李之年的她悄悄送走,运到了一个故人的住处:静心庵,寺院的主持静心师太收留了她。

静心师太少时是九华宫的内门弟子,后来出家。

师太教会她武功本领。

八年后,学成归来的她独闯强盗的巢穴,将盗贼屠戮殆尽。

大仇得报后她独自闯荡江湖,抱打不平,这才路过此处将林谣救下。

秀才姓应,本身她应该叫应娘,但是由于新婚当天,还未过门,所以便取了个谐音,唤做映娘。

“那你呢?”她的一双眸子注视着林谣。“我啊……”林谣茫然的看着她,“我不知道我的来历………我失忆了。”

“我只记得我父母是个大英雄,很早前就死了,还有一些断断续续的记忆,什么仙子来我家拜访,什么四书五经,唐诗宋词之类的,剩下的我全都想不起来了………”他沉默了,失忆的过往就像一段空白的人生一样。

面前的少年眼底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雾气,盈盈似有泪水涌现。

少年合上眼睛,不想让映娘看到窘态,心里想到:“或许爹娘是大英雄,遭受了坏人迫害,老天爷见不得他们在人间受苦,便请他们去天宫里享福了吧?”想到这里,林谣的心里得到一点慰藉,睁开眼睛,看见风从树林里吹过。

那一抹彷徨,忧郁的眼神让映娘看的心疼,心想:“这孩子……唉……要是……要是我当年没有那伙强盗把我的家毁了,估计生下来的也这孩子一般大了吧? ”

一时间,林谣竟然让映娘回想起了当年的自己,当年那个刚刚失去双亲和新郎,走向逃亡之路的大家闺秀,也是这样一脸悲痛,无助,迷茫。

“好了好了,谣儿,莫要再想这些了,过去的事情就让它随风去了,那你现在有啥奔头吗?”映娘柔声问道,试图让林谣不再沉溺于过去的苦楚,至少此刻可以轻松一点。

“有啊,我现在想多砍点柴火,帮家门口的丰酒肆的老板娘多跑点干点活,然后攒钱”

“攒钱干嘛?”映娘笑盈盈地问道。

“攒钱去临江仙吃烧鸭烧鹅,之前我跑腿,丰酒肆的老板娘给我赏过一片昨夜吃剩的烧鸭,真香啊。”林谣闭眼回味道,“要是我能吃半扇烧鹅也好啊”

“还有那个腾云阁的琼酒,我没喝过,但每次帮张公子送信进腾云阁的时候,都能闻到那股子香味,还有,还有醉仙楼的花魁姐姐,那一次出街的时候我远远的看了一眼,真漂亮,好想再看一眼。”少年幻想道,仿佛自己已经吃上了美食,喝上了美酒,看上了美人,紧接着他又偷偷瞄了一眼映娘,心里嘀咕道:“这个救我的大姐……不对,姑姑,好像还比花魁姐姐长得俊俏几分哩。”

通过一阵子的相处,映娘发现,虽然初见的时候,少年哼哼着淫词艳曲,但他一脸清澈,仿佛又啥都不懂,说的话也单纯,没有什么心机的样子。

对男女之事,也不过是女子生的好看,便令人欢喜,至于更深的鱼水之欢,云雨缠绵,他却像未曾涉足浊世般,毫无概念。

也许只是先天机灵,在街坊处来回奔走,耳濡目染之下听到了些小曲,小词,并且记了下来,但实际意思却不甚了解。

走了一路,二人闲聊,有说有笑,也不甚乏味。

不一会便远远的看到了临淮渡,这临淮渡,乃是云秦国水路的枢纽,商贾遍地,纸醉金迷。

只见一座城池依水而建,横亘在淮水之畔,城墙高耸,烟雨微笼,几座高大的望楼在天光下隐约可见,水道两侧乌篷船来来往往,舟楫穿梭,热闹非常。

城门上方,一块牌匾高悬,“临淮渡”三字苍劲有力,透着几分古朴与厚重。

“谣儿,姑姑就陪你到这里了,不能跟你进城了,往后的路你要自己走啦!”映娘本来轻松的语气渐渐低沉,温柔的声音里竟然带着一丝不舍。

“啊?为啥?姐……姑姑你不陪我进去吗?看看我的家,或者我给你做顿饭吃报答你,刚出门的时候我抓了个野兔,烤了撒上盐巴,焦的流油,老好吃了”林谣有些失望和不解,也不想和清丽的女侠那么快的分开。

“不能了,姑姑还有些事情要去做,不能进去陪你啦,你要好好吃饭,以后别独自上山了,有坏人,危险,听到了吗?”映娘柔声道,想了想,把身上带着的银两,和从四个歹徒处得到的碎银铜板,一并交给了林谣,“这些钱你拿去吧,好好攒钱,以后娶个漂亮的大媳妇!”

林谣刚想拒绝,女子救了他的性命是他的恩人,他不能再取走她的钱财,却恍惚间看到她眼眶微红。

映娘背过了身去,不想让少年看到窘态,身子顿了一下,像是要转身再看一眼,但终究没有回头。

施展轻功,背影渐渐消失在山林中,不见了踪影。

入得城门,只见官道宽敞,马车轱辘碾过青石板,留下一道道深深的辙痕。

两旁商铺林立,酒旗迎风招展,摊贩叫卖声此起彼伏,茶楼酒肆、丝绸绣庄、胭脂铺子皆是生意兴隆。

林谣背着柴火,穿过长街,熟练的往城西走去。

临近家门前,他特意绕路,走进了丰酒肆——城西颇有名气的一家小酒楼。

酒肆门口挑着两盏红灯笼,里面酒香四溢,几个酒客正推杯换盏,伙计们穿梭忙碌,空气里弥漫着烧黄酒和烤肉的香气。

“想在老娘这里赊账?天杀的东西,隔壁那窑子倒是白白收你这种泼皮,没钱拿后门抵债,反正现在那些老爷们如今也好龙阳。跟你说,今天你这猢狲要是留不下铜子,就别想踏出这丰酒肆半步!”门口一个穿着锦布衣裳的媳妇正骂着一个醉醺醺的无赖食客,一双凤眼魅中带威,体格风骚,她正是酒肆的老板娘:翠姑。

“哟,小谣儿,回来了!”

一个憨厚的声音传来,酒肆掌柜王大福正站在柜台后,瞧见林谣,便笑呵呵地招呼:“这些天去哪儿了?我还寻思着,你该不会又一个人跑山里头去吧?”

“跟你说了多少遍,去城外附近砍砍柴火得了,哪一天深山里被狼咬了狗啃了,都没人给你收尸。”翠姑转过身来看见林谣,笑骂道,虽平日里对林谣颇为照顾,但丝毫不改泼辣的性格。

林谣却不生气,他知道翠姑只是刀子嘴豆腐心,于是咧嘴一笑:“哪能啊,山里可是我的老家,狼见了我都得绕道走!”

他随口逗了两句,旋即认真道:“老板,明儿个一早我就来,帮你们搬酒坛、劈柴,包你们早上开门之前都弄妥当。”

“好小子!”王大福哈哈一笑,“还是老规矩,二十枚铜板,干完活管你一顿早饭,顺便再给你带个烧饼。”

“好嘞。”林谣放下砍好的柴火,拿了王大福递过来的铜板,向着外郭巷走去。

日影西斜,墙上的余晖淡淡隐去,外郭巷的路冷清下来,不同于主城的灯火通明,这里是临淮渡的最偏僻的地方,自然人迹罕至,没什么热闹的气氛,弥漫着淡淡的潮气。

这间旧宅是林谣前些年住进来的,多年以来无人居住,已然废弃。

林谣将其稍作休整,也能遮风挡雨,安稳度日。

房子虽陈旧,却被打扫的干干净净。

摆设极少,冷冷清清,不过一幕帷帐,一张床,一把桌椅和一口柜子。

门口也只有一个林谣。

平地的几声惊雷,打乱了少年的思绪,夜风卷着潮湿泥土的气息,发出低沉的哀鸣。

他抬头看了看门外,乌云渐渐堆积,他忽然又想起了那抹紫色的背影,和泛红的眼眶。

风萧萧而异响,云漫漫而奇色。

造分手而衔涕,感寂寞而伤神。

雨季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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