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踏上商道

出了沙漠,果然一帆风顺。

琼恩和梅菲斯骑着骆驼沿着商道行走,半夜时分,他们已经看见了一个小镇。

不大,稀稀落落大约百馀户人家,但因为是位于来往要道上,旅游业倒是很发达,开了好几家旅店。

在沙漠里折腾这么久,最后还出了这种事情,两人都很疲倦了,开了房间各自洗澡休息。

琼恩原本想抱着美人共眠,正好也省下一间房间的钱,但看看梅菲斯的神色,想想还是算了。

世界上的事情讲究循序渐进,不要急于求成。

隐隐约约地,他也明白一点。

在面对人面狮的时候,梅菲斯出尔反尔,那是因为对方以人质相要挟,乃是恶意逼迫,所以她也压根没打算傻傻地死守甚么承诺,否则就是笨蛋了;但和琼恩之间,则是公平交易,彼此情愿,谈不上乘人之危或者落井下石,琼恩冒着性命风险帮她取回了黎明之石,她允诺把自己给琼恩,这就不能再矢口反悔,否则等若无赖了。

梅菲斯是个圣武士。圣武士不是笨蛋,但圣武士同样也不会是无赖。

想明白这一点,让他稍稍放下心来,至少不必担心甚么时候她突然翻脸,给自己来一剑了。

但紧接着,琼恩又意识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自己的这种猜测属实,那么也就意味着,梅菲斯和自己在一起,不过是遵守协议,谈不上甚么心甘情愿。

人的愿望总是得寸进尺的,若在半个月前,琼恩大概只期望能一亲芳泽便心满意足;如今既然已经到手,或者说快要到手,就不免想连人带心一起都得了。

只是,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情总会落到自己头上么。

不再考虑这些,他招来一只隐形仆役,在自己床边警戒,然后沉沉睡去。

很久没有享受过被褥的柔软了,这段时间在沙漠里,每晚只能钻睡袋,又冷又不舒服。

幸好这种日子是已经过去了,明天起床雇辆马车,或者搭个商队,顺着大路直奔博得之门,早早找到那个叫拉沃克的老家伙完事。

唯一有点头疼的,是回来的话还得经过沙漠。好在老族长的羊皮地图还在自己身上,一回生,二回熟,再走一次也没甚么。

盘算着以后的计划,又回忆起在哈劳格达斯城中的人面狮神殿里,那个暗中窥伺丶帮忙的家伙,不知道到底是谁。

虽然他救了自己一命,又杀死所有人面狮,似乎是没有恶意,但这么鬼鬼祟祟的,也实在令人心中有些忐忑。

不会是阴魂城派出的监视自己的人吧?

这个念头让他微微一惊。

其实对于这次出来送信的事情,从一开始他就觉得隐隐有些不太对劲,其中似乎别有文章;这一路上又迭遭变故,虽然都似乎是偶然意外,但总也未免太巧合了些。

难道说,布雷纳斯王子打发自己跑这趟腿,其中隐藏了甚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同时还派了人在暗中盯着自己?

可是,自己不过就是个很普通的小角色,在阴魂城这种强者云集的地方,完全排不上号,有甚么理由会被关注呢?

是自己的穿越者身份被发现,还是修习内功减少睡眠的能力被注意,或者是能无差别抵抗神术的特异体质引起了好奇?

琼恩在黑暗中皱起眉头,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

他不喜欢这种被他人掌控的感觉,他期望能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的命运——好吧,其实琼恩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应该是甚么样的,所以其实也谈不上如何选择,但至少他不喜欢被别人掌控。

没有人会真的甘心做一颗棋子的。

但甘心不甘心是一回事,能不能摆脱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个世界虽然未必是完全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道理却是永远通行的,任何道理都不必讲,唯有力量才是根本。

便以琼恩自己而论,就算他察觉这其中有蹊跷,就算他不甘心被别人安排,难道他还能拒绝布雷纳斯王子,难道他还能不服从指令?

至少目前琼恩是绝对不敢的。

他思索着,然后渐渐睡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已经微微发白,开始有车马动静传来,大概是有人已经急匆匆地上路了。

“早。”琼恩对梅菲斯说。

“早。”

女圣武士回答,她的神情平淡,一如往常,但琼恩还是发觉她的眼睛微微有些红肿的迹象。

不明显,但仔细看可以看得出来,她昨晚哭过。

琼恩心里微微有些愧疚,但这种情绪一闪即逝,他或许说不上穷凶极恶,但也不是善良的人。

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不用再无谓的伪善。

好在彼此都是聪明人,有些话题自动避开,大家都彷佛若无其事。

既然要去博得之门,两人便商议怎么出发。

一般而言,这种长途旅行无非两种选择,要么就自己雇马车,要么就找个商队搭顺路车。

前者花费较高,而且不甚安全;后者人多势众,不怕强盗打劫,相对稳妥,而且花费也较低,是较普遍的选择。

但梅菲斯带着黎明之石这种圣物,倘若随商队行动,如果被人看见,起了觊觎之心,不免又是大麻烦。

所以她的意见,是倾向于自己雇马车。

琼恩也无异议,他还想在路上和梅菲斯多亲近些,培养感情呢,自然需要尽可能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倘若搭商队的顺路车,岂不多了一堆电灯泡,碍手碍脚。

既然两人意见一致,自然也就照此办理。

他们向旅店老板打听了一下消息,知道这只是一个小镇,没有的方雇马车。

“你们可以先去阿德巴城,”老板热心地指点着,“到了那里就有雇马车的地方了。”

但琼恩翻翻手上的地图,发现阿德巴城确实是一座大城市,距离小镇大约一百多英里的路程,骑马疾奔大约也得两天。

他们此时身边只有两匹骆驼,这种慢吞吞的生物在沙漠里自然是优质交通工具,出了沙漠就不成了。

正头疼的时候,老板又建议说,他店里正有一支商队要前去阿德巴城,可以顺路搭车。

也只能先如此,老板请了商队老板过来。

必须说,那个胖乎乎的老板是个标准的黑心商人,他看出琼恩和梅菲斯都是外的人,对此情形不熟,故意把价格抬得很高。

琼恩和梅菲斯都不擅长跟这种商人打交道,经过一番简单的讨价还价,琼恩用两匹骆驼充当路费和一路的伙食费,达成了交易,顺便给老板一笔小费。

虽然明知道是吃了亏,但琼恩也并不怎么在意,他此刻囊中充裕。

布雷纳斯王子给的经费还算充足,何况刚刚在人面狮那里又搜刮了一笔。

可以说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加起来,他都没这么富裕过。

他们的行李也很简单,重要的东西都被琼恩收进次元袋里去了。

食物丶水囊丶衣服之类都早就在埃斯考和人面狮的混战中遗失了。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先把装金币的包裹直接扔进了次元袋,幸免于难。

只要有钱,衣食住行都能解决,不是大问题。

梅菲斯背着黎明之石,和琼恩随商队出发。

看在那两只骆驼的份上,商队老板给他们安排了一辆单独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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