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这是十多年前的一个故事,写了第一、二章就没下文。

写色文是这样子的,灵感就是感觉,有感觉就有故事,有故事就下笔。

有的感情线要用多些笔墨,两三个月未必能完成。

有时,形势迫人,写不下去。

后来拿起来续写,感觉却丢掉了。

偶然翻阅旧稿,重拾了写过埠新娘的感觉,二万五千字一口气写完。

奴家名下的太监文少了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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