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棱瘦骨成狴牢”集《伐髓策》之大成,号称“一式包一门”,既是杀着也是功法,据说是梅花林的第七代掌门远游北海,于世外异境櫂隐寒洲的万载玄冰壁前所悟,以永冻冰封为敌,亦以永冻冰封为给养,淬炼出罕世无匹的玄阴功体来,与《暴虎凌霜经》的“凝琼遍雪”同为世间阴功之巅。
差别仅在于:二百多年的光阴匆匆逝去,此世“凝琼遍雪”尚有“瘣道人”张冲能使,然而“锋棱瘦骨成狴牢”自写下《伐髓策》的七祖绝翎子以降,未曾再有人练成,《伐髓策》因而被封印起来,成为名符其实的绝学。
巫士良——当然是正牌那位——盗出《伐髓策》后,一门心思就想练成这式极招,以防师父张冲追赶上来清理门户之际,有与“凝琼遍雪”分庭抗礼,得保不失的杀手锏,苦心钻研下,居然摸索出一条侵夺生元以自壮的阴狠法门来。
说是这样说,此法初遇之时效果烜赫,被指爪攫住双手脉门的敌人,全身精气似缫车收卷般丝丝离体,无比飞快,然而一撤手即复原如初,毕竟内息不是汁水酒液,说换瓶子便换瓶子;箝制得不够久、功体差异过大等等,都将大大削减藉他力为自己易筋拓脉的效果。
试了半天,赫然发现同门师兄弟才是最理想的攫取目标,假师父追赶之名,悄悄吸干两名师弟,果然功力大进。
若非在投靠奉玄圣教之后,巫士良死于张冲的尸身爆炸,整座斗雪道迹之人将成其饵食,无一可免。
巫士良死后,回收的心珠被植入师弟汪士炳体内,汪士炳贪婪浮躁更甚师兄,及至浮鼎山庄一役临阵受挫,索性拿同行的师弟王士魁当升级用的大还丹,将之吸了个精血败坏,几不成人形。
事后末殇奉命收回心珠,待天霄城人马退去,悄悄潜至浮鼎山庄,才发现王士魁居然还未死透,费尽心力,将高瘦道人从鬼门关内抢回来,堪称阎王之敌——王士魁对于“大夫曾救我性命”的印象残馀,约莫便来自于此。
汪士炳自断一臂,武功大不如前,此人横暴残毒还在巫士良之上,脑子却没他清楚,嫌血骷髅给的采补法门缓不济急,竟于无际血涯内对人施展“锋棱瘦骨成狴牢”,吸死几名鬼面武士后,又把主意动到了捡回一条命的王士魁头上,幸为末殇所阻,这已是二尾妖人第二度出手相救。
血骷髅以汪士炳凶愚难制,若真教他练成《伐髓策》里的罕异神功,怕连她自己、方骸血等都将成“锋棱瘦骨成狴牢”之所向,于是果断了结了这厮,防患于未然,命末殇从尸身颈椎里挖出那枚已历二主的心珠来,移入王士魁体内。
一如预想,二蛊相争,超常发育的变异体吞噬了王士魁本有的心珠,巫、汪的零星记忆交杂着渗入其心识,再加上血骷髅命庄内众人曲意逢迎,王士魁遂自以为是死而复生、断臂重续的巫士良。
只是他性格较二位师兄鲁直,心肠既软,又不好酒色,被众多亡命之徒视为乐园的无际血涯,于王士魁不啻群魔乱舞之地,待得难受。
末殇早有利用他劫囚越狱的打算,万料不到王士魁比他想的更挨不住,错打错着,居然走到眼前这一步。
形销骨立、面如活骷髅一般的高瘦道人回过神来,赶紧用蛇钩割开身上缠裹的绳网,但捕兽所用的绳罟非同一般,即使割断几股,一下子也难以挣脱,那三骑绕了个大圈子回头,再度以“品”字型的向心阵势朝王士魁冲来,他越急手脚越不利索,更要命的是:丹田里沸浆似的滚烫热流四散开来,失控窜入诸脉中,原本只是肚子里烫得要死,这会儿是浑身都难受得不得了,王士魁不住跳脚扭动,仿佛被活活浸入油锅也似。
眼看三柄利刃交错迭至,王士魁凭着一股莫名的求生意志接连闪过,末了又被罩了层绳网,已是动弹不得,忽听背上的陆明矶低道:“……别动!盘腿坐下,五心朝天……全身放松,什么都别想。”
瘦道人痛苦得没法思考,只觉身躯内外像要烧融了一般,张口都能喷出焰火来,横竖也无力撷抗,索性踉跄坐倒。
滚烫的热流似乎加速动了起来,循环之间那股火烤般的痛楚大为减轻,遍走全身后自背心“大椎穴”离体,不知为何并未散逸,而是重入另一周天——王士魁蓦地醒悟过来:“是陆大侠!他将鸿羽丹力引进了自己的身体里。”
明明是身外之身,陆明矶的经脉却仿佛与他串连成了一气,连最幽微的真气、穴位反应王士魁都能一一历遍,就象是自家身躯的延伸,又似子宫内的连体婴般,连陆明矶腰脊以下的经脉阻塞,感觉象是自己的瘫痈一般明晰。
沸滚如熔金的丹力应能摧毁一切壅塞阻碍,但陆明矶的敌人并非是难以攻克的峭壁坚城,而是虚无。
看不见、摸不着,甚至感觉不到的敌人根本无从下手,任凭两人合而为一的丹力加内息何其强大,却无法贯通汉子腰部以下的虚无境域,沸腾的热流终归得有个去处,又循原路回到王士魁体内,周而复始循环不休,似乎过了很久,又仿佛只于顷刻,霎眼历劫。
与陆明矶胸背相连的高瘦道人,连他的沮丧灰心都能清楚感知。
陆明矶能练到这般惊世骇俗的修为,毅力决心定是远超常人,但或许是旁观者清,王士魁只觉这会儿要放弃委实太早,两枚鸿羽丹耶!
人生能遇着几回?
赶紧冲啊!
指不定便能贯通壅塞的经脉。
意念所及,连陆明矶都受到鼓舞,两人意念相通,全力运功,两具身躯内的经脉、真气乃至丹力渐趋于一致,蓦地虚无之境中绽开一小处裂罅,沸滚的丹力突然找到可供施力之处,蜂拥着撕开缺口,长驱直入,仿佛温泉漫入封冻的河道中,处处烟丝飞窜,冰消瓦解,再度恢复了生机!
“……王士魁!人来啦,你发什么呆!”
高瘦道人被末大夫的尖叫声吓得醒神,蓦然睁眼,见一柄钩镰枪已至面前,蛇钩一翻,本拟格开枪尖,岂料这一下却将枪削断半截,馀势未尽,竟连人带马留下了后半,那骑士到死都不明白下半身怎就抛在后头了,拖着飞散的肚肠在地上翻滚哀号了一阵,才得断气。
王士魁被自己的气力吓了一大跳,未及思索,第二骑又至,但蛇钩已然断去,只得以蛇鳞护手为拳套,硬挡来人的马刀。
“铿!”的一响金芒迸碎,马过人飞,鞍上的骑士在空中飞舞片刻,才像只破布袋般无声坠地,显然在交击的瞬间便已活生生被震死,倒比前一人少吃了苦头。
不及查看焕发着淡淡金芒的双手,第三骑倏忽已近。
来人记取同伙血淋淋的教训,收起兵器不予相交,眼看将与王士魁交错而过,才突然抛出钩索,勾住绳罟,打算纵马拖行。
钩绳迅速绷紧拉直,骑士回头露出险恶的狞笑,冷不防身下一震,坐骑长嘶倒地,连着钩索的鞍鞯竟硬生生被扯落马背;拉扯力量过大,以致绳索连钩处应声而断,回弹时“飕!”一声将半空中的骑士径直击落,坠地时动也不动,想来也是凶多吉少。
身缠网罟的王士魁怔怔瞧着手里的断钩。
他只不过起身抓住绳钩,然后扎了个马步而已……至于吗这是。
这是哪门子的巨灵神力!还有这金色晕芒,瞧着十分眼熟,好像在哪里瞧过……是了,《千灯手》!陆大侠施展《千灯手》的时候就是这样——
妈了个瓜瓜鸡!谁跟你这样了?老子什么时候学的《千灯手》……我怎么可能会《千灯手》?
不理无语问天的道人,末殇飞扑而至,取出匕首割断绳网,抓着陆明矶劈头就问:“经脉打通了么?方才你浑身迸出金芒,真气鼓荡,应是鸿羽丹生效。”
一推王士魁:“快放他下来!看是不是又能走了?”
可惜奇迹并未发生。
陆明矶见他难掩失望,安慰道:“虽不能行走,但……我下半身又有感觉啦,经脉行气亦已恢复了大半,如此循序渐进,打通周天应是指日可待。”
末殇狠捏他大腿一记,见陆明矶微露痛色,转嗔为喜,但喜色不过一霎,旋又恢复原来那副漠不关心的阴冷模样,冷哼:
“这般大好机会你不把握,还有闲心救人,婆婆妈妈的下场,注定这辈子就是个残废。”阴恻恻一笑,森冷的眸光瞟向一旁的王士魁。
陆明矶见他颇有迁怒之意,忙道:“大夫此言差异!适才道长以丹力重铸经脉时,我虽略助一臂之力,然而后头打通下身壅塞的经脉,也多亏道长帮忙,合两人之力方能成功。只有我自己是办不到的。”
末殇冷道:“你倒说得轻巧。你为他导引丹力易经拓脉,是以你自身的经脉气行为蓝本,相当于你苦练十几二十年《千灯手》的点滴积累,原样抄了一份白送这傻大个儿,就不怕令师寻他晦气?”
王士魁心中“喀登!”一响,直从天灵盖凉到了脚底心,额间涔涔冷汗,面色如土。
这下他是怎生在举手投足之间撂倒三名骑士的,总算有了合理的解释,道人却半点儿也高兴不起来。
他不想得到什么绝世神功,当时师兄们商议着盗取师父的秘籍出逃,王士魁就没赞成过,怎奈无胆出声反对,只能随波逐流。
他师兄一个比一个聪明,怎就不明白武功越高、麻烦越大的道理?
况且武林规矩,最忌外人偷窥武学,陆大侠的师父天痴上人有多恐怖就不消说了,要是让那位狠人知道自己平白得了《千灯手》的功体脉行,哪怕他一掌都使不出,天痴上人还不剥了他的皮晾成干?
王士魁光想就软了半截,“扑通!”双膝跪地,磕头如捣蒜:
“陆大侠!苍天为证……不,是末大夫为证!鸿羽丹是他骗我吃的,我真没想吃,更别提铸成《千灯手》之脉……我啥都不知道,这个我更是一点都不想要!要不,你废了我的内功罢?本来我内功就不咋的,才改练外门兵刃。现在这样……我要同令师说我没偷学贵门的武功,那是跳进竭鱼江里也洗不清啊!”
生怕他不信似的,双掌一合,“啪!”金芒迸散,华光隐隐,果然有几分《千灯手》的模样。
末殇没好气道:“你也不瞧瞧自己现在什么样儿,随手便能打飞一匹奔马,陆明矶废人一个,拿什么废你的功体?筷子调羹么?”
这道理王士魁如何不知?
只是存了万一之想,没准陆明矶有什么隐而不宣的法门,拍拍脑袋就能收回这身神功,省得被天痴上人找上门来,抽筋剥皮的没个好死。
陆明矶料不到他忒大的个儿,居然会因为平白得了一身惊世骇俗的功力,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不禁啼笑皆非,定了定神,才道:“道长,你方才曾说:‘吃人一口,还人一斗。’你这身千灯手之脉我不是白给,尚有一事相求。道长若能为我办到,家师那厢我当尽力回护,为道长证明清白。”
有这么好的事?王士魁来了精神,抹去涕泪便要起身,突然灵光一闪,复见一旁末大夫冷笑不绝,心下雪亮,抱头哀号:
“不要!我死都不要!我们好不容易逃出来,干嘛要回去……不是,陆大侠,无际血涯又不是客栈茶铺,让人说进就进,说出就出。咱仨能站在这儿,不是我们很能打,也不是我们很聪明,更不是因为我们很可爱……完全就是运气!你听得懂吗?是运气!”
“运气让血骷髅、方骸血,还有那白如霜,刚好都不在庄子里……这么好的日子,就只有今天!明后天白如霜就回来了,我不知道血骷髅方骸血那对狗男女几时才回,我也不想知道。”
“陆大侠,说句不中听的,你该听末大夫的劝,你夫人恁的如花似玉,也只能当是没了……呸!这话怎么说的,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她留在庄子里,能活下来的机会比你大,但你要死在她眼前,就不好说了。万一陆夫人以身相殉,岂非弄巧成拙?”
陆明矶却淡淡一笑,“一世人两夫妻,既非同生,但愿共死。若能一穴而葬,陆某别无所求。”整襟敛容,直起身子,缓缓下拜。
“不要说不要说不要说——”王士魁绝望摀耳。
“请道长为我救出拙荆。”
陆明矶正色道:“做为回报,我将向家师禀报今日之事,证明道长并未盗学本门绝艺。如此可好?”
末殇冷冷哼笑,“王士魁确实是内功大进,今非昔比,但毕竟不是你。就算是你,孤身杀进杀出,也非易事。我若是王士魁,拍拍屁股走人便是,犯不着与你缠夹,以后的事以后再伤神,何苦自蹈死地?”
道人也不是没想过先溜为妙,但被二尾妖人一说,听着格外猥琐,讷讷搔头:“不是……大夫,话也不是这么说。我们在江湖上混,还是讲道义的——”
忽闻远处蹄声隐隐,馀光见陆明矶早已移目,末殇却恍若不觉,一怔之间,明白是三人的修为有别,急道:
“追兵来啦,还是……咱们先避避风头?”
陆明矶道:“无妨,道长将我负在背上,少时听我指示,我与道长讲解一套退敌之法,包管有用。”
王士魁心想:“陆大侠看似为人正派,也非全无城府。我真用了他传授的武技,难免越陷越深,若终是保不住他两夫妻,失了自清之证,天痴上人早晚手撕了我。”
他毕竟是邪道中人,事到临头,鲁直不碍匪气,铁了心用强,打算将陆明矶带离,之后的事之后再说;心念微动,忽觉一股压力如滔叠至,不消看也知来自陆明矶。
他分明未动——实也动不得——仍趺坐于地,背脊微拘,与方才一般无二,如何能有这般迫人的威慑?
王士魁几乎无法转头,末了才省悟过来:“陆大侠的内力恢复了,只一瞥便瞧得我浑身发麻,这便是练了十几二十年《千灯手》的正宗传人!”
自知远比不上,赶紧打消了强迫他的念头。
说也奇怪,心念一去,那股莫名威压随之消散,道人浑身一松,冷汗直流,膝弯隐有些发软。
他对陆明矶有愧,毕竟白拿人家的功体,还想用强,虽是为保他的性命,亦有些说不过去,但追兵来得甚急,这会儿连末殇都察觉动静,转身四顾,王士魁忙压低声音道:
“陆大侠,还是先走吧!我……我不怎么爱杀人。”
陆明矶能听出他话里的踌躇,比威胁用强更具说服力,顿感为难。
须知临阵对敌,最忌就是犹豫,王士魁初得神功,出手不知轻重,才能一击连人带马,齐齐撞飞;现下自知是柄活生生的杀人刀了,万一在迟疑间留了力,以其不甚高明的拳脚功夫,莫说突围,性命都未必能保住。
说到了底,道人就不是什么虎狼之徒,消极畏事,天良未泯,这点应该算是好处,殊不知此际居然成了麻烦。
以陆明矶的性格,断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要求他抛却人性,以杀制杀。
天人交战之间,末殇居然阴阴地笑起来。
“我有个法子,能救你老婆。”二尾妖人挑起了半边柳眉,凤眼微眯,裂口的狰狞疤痕蠕动如蛇,与他巧致苍白的下颌线条形成鲜明的对比。
“然此法须有白如霜,否则难以成功。先离开这儿,我向你保证我们一定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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阙牧风在廊庑间奔跑四顾,一时仿佛置身于千门万户间,明明左窜右突未曾停步,却似有看不见的云涧迷途,瞻前望后,竟尔无路。
这种感觉他再也熟悉不过。
(是……阵法!)
虽然远不是舟山护山大阵的等级,无奈阙牧风昔日于石世修门下,只有挨姑姑罚时才肯稍近书案,阵图是半点也没涉猎,遑论到不到家。
心念一动,索性放慢脚步,手扶栏杆闭目而行;也不知过了多久,忽听“哎育”一声,睁眼见一名雪靥酡红、步履蹒跚的妖娆艳妓撞进怀里,随手轻轻推开,竟已回到人声鼎沸、舞乐流转处,不觉微笑。
这也是姑姑教的。
奇门遁甲一类,所迷多为耳目,越想听清看明,越容易身陷其中。
而手扶栏杆之法亦是姑姑传授:当年石世修沉迷莳花植树时,曾以树篱修建一座迷宫,明明那些灌木丛高不过腰,应能一眼望尽,少年阙牧风却怎么也走不出来。
是石欣尘教他闭起眼睛,以指抵墙,如此虽是走了最远的距离,却必能行出。
阙牧风甩了甩头,仿佛这样便能将女郎的身形笑语从脑海中甩去。
偏厅里只馀一片狼藉,按小厮说,阙牧风离去后,阙芙蓉率先拉着赵阿根往后进冲,紧接着阔少们如尾巴着了火的牯牛一般,争先恐后狂奔而出,只差没拆了弹剑居,马车竞快、惊动路人的后话就不必再说。
看来“我瞧见你师父”云云,纯是芙蓉丫头胡说八道,目的无他,自是为了在二哥的眼皮子底下劫走赵阿根,争取与那小子独处的机会。
妹妹从小与舒意浓的心结,就没逃过阙家二郎的锐眼,他知芙蓉丫头对舒意浓既羡又妒,以致生恨,但凡她有的,阙芙蓉都要争一争、闹一闹,真抢不到手,摸摸也是好的——芙蓉丫头对赵小子的兴趣,多半是这种扭曲心态的延伸。
然后“毁掉”也是选项之一。
本小姐得不到的,舒意浓也休想拥有!
要不是赵阿根的武功高得不可思议,连号称“渔阳武林第一高手”的天痴都拾掇不下,阙牧风不免担心妹妹剑走偏锋,对那浑小子做出什么事来。
但莫说武功,论城府心计,芙蓉丫头也比不过赵小子一根毛,两者完全不在一个水平上。
最有可能的发展,就是阙芙蓉本着有杀错没放过的心思,以美色诱之,欲抢在舒意浓前睡了赵小子,末了再向舒意浓揭露此事,杀人诛心,顺便让爹难做,于天霄城的小茶壶里掀起偌大风暴,堪称一箭双雕,再完美不过。
阙牧风对男女之防一向看得敞亮,不以为女子守贞有多紧要,食色性也,人谁无欲?别犯浑、别受人欺侮,别随随便便怀上就好。
芙蓉丫头这几年玩得花,早失了处子之身也未可知,至于初夜给了谁,二哥一点也不在意。
至于形同他另一个妹妹、说不定感情还更好些的舒意浓,外表虽娇滴滴的花朵也似,自小便是个死心眼,一旦认定的事,绝不会轻易放手。
阙芙蓉想同她比韧性比毅力,比心坚如铁,不啻是自取其辱。
凭舒意浓从个笨手笨脚的呆萌丫头,练就如今这身出类拔萃的剑技,早已狠甩芙蓉丫头几十条街。
要抢赵阿根,舒意浓是不会输的,他那个自以为聪明的傻妹妹若当真睡了赵小子,怕是要白送。
这通傻算计里唯一能伤到的,也只有爹了。
自家闺女居然同少主抢男人,阙二爷知道了肯定要气疯——阙牧风叹了口气,强自打起精神,最不济一间房一间房地踹开门,总能揪出胡天胡地的小俩口,希望赵阿根把持住,这会儿裤衩还没脱,兀自负隅顽抗,一路撑到自己突入解围。
何况新的弹剑居里竟还设置有术数阵图,无论是谁、出于何种目的而设,足见乃是非之地,不宜久留。
阙牧风迳出了偏厅,正欲寻老鸨打探消息,忽然瞥见一抹熟悉的身影:
少女生了张丰颊尖颔的圆润杏子脸蛋儿,鼻梁挺直,肉都都的小嘴甚是可人;柳腰纤细而紧实,屁股大腿的曲线却极丰盈,是肉感的梨形身材,擦肩而过的无论男女,都忍不住回头多瞧她两眼。
印象中少女的肌肤是健康的浅麦色,但在夜间通明的灯烛下看来,居然也十分白皙,浑无痘般的小脸上肤质匀腻,毋须触碰,光用眼瞧便觉无比丝滑,胜似蛋壳珍珠。
唯介于刀眉与柳叶眉之间的乌浓眉黛英姿勃发,格外精神,令她自带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严肃气息,所经之处人群无不自动排开,甚是惹眼。
少女却毫无自觉,戒慎的神情与不时停步驻足、仰避于廊角柱后的模样,明显正在尾随跟监,殊不知因出众的容貌体态,和不与人群的气质,自己才是众人目光所聚。
阙牧风没怎么费力便蹭到她身后,忍笑凑近问:“我妈也逛妓院么,让你给她把风?”
少女吓了一大跳,霍然转身,阙牧风见她肩头薄衫一鼓,上臂猛地绷出肌束线条,心头疾电般的悚栗掠过,快到不及仰避,惊诧之馀,复觉侥幸:
“若非她认出了我,这下怕是要挨揍。”额际微沁汗珠。
却见少女微怔,讷讷道:“……不是。”
省起回的是“我妈逛妓院”那句,实在忍不住想逗弄她,击掌作恍然状。
“那便是我爹逛妓院了,我妈派你盯着,必要时揍一顿拖回家,合情合理。”
“也……也不是。”少女蹙眉,似欲辩解。
“我打不过老爷的。”出口亦知不是打不打得过的问题,只不知为何便这么答了,颇觉懊恼,也可能是恼二少爷瞎问无状,板着俏脸的模样居然更添丽色。
此殊正是阙夫人的贴身侍婢燕犀。
她是在阙牧风离家后才来的阙府,与长年服侍母亲的皓雪不同,阙牧风几乎不认识她。
他自请往遐天谷后,过着形同流刑的自律生活,遇事必行于士卒之先,逢年过节俱于驻地陪伴弟兄,未曾回转钟阜团圆,甚得手下爱戴。
到得第四年上,却是阙夫人忍耐不住,至遐天谷探望爱子,当时随行的便是刚到阙府不久的燕犀。
以遐天谷之天寒地冻,崎岖难行,这丫头陪母亲跋山涉水,共历风霜而面不改色,阙牧风因此对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燕犀入府三年便成母亲之心腹,想来也是因为这份坚毅,甚合阙夫人脾胃。
她出现在风月场所,必是奉了母亲之命,阙牧风十分好奇,视线越过少女的肩头,一迳往远处的人群里巡梭。
“我娘让你盯什么人来着?我妹妹么?”知女莫若母,一早便发现芙蓉丫头对赵小子别有心思的,想来也只有阙夫人了。
“不是夫人,是少主。”少女微露沮丧,香肩垂落。
“我跟丢啦,只知进了此间,进来却不见人。”
“……舒意浓?”阙牧风敛起轻佻戏谑,剑眉蹙紧。
“她让你盯谁?”舒意浓信人不疑,心思清朗,便觉赵阿根有什么异样,也绝不该找燕犀做眼线。
阙牧风于情于理是更合适的人选,她却不曾问他,可见不是赵阿根。
既非赵阿根,也不是双胞胎,舒意浓教这丫头盯着谁?
正欲追问,燕犀杏眸骤亮,伸手一撑,双足越过栏杆,并起的绣花鞋尖儿距栏顶足有尺馀,裙摆旋搅若鱼尾,丰满的裙底绷出臀瓣肌束,原本浑圆肉感的曲线忽变得棱方虬鼓起来,充满狂野的劲力之美;落地的瞬间身子一顿,倏如箭矢离弦,掠上对面曲廊檐顶,浓发衣影没于檐底,翩然翻入邻院中。
(……该死!这丫头属松鼠的不成?)
阙牧风就算此前对轻功还有点信心,这会儿也已稀碎得不成形状,不得不承认攀高窜低,他居然不是这个丫鬟的对手,沿曲廊提气狂奔,认准少女最后消失的方位,掠进隔邻;顾盼间,廊外树丛伸来一只小手,猛将青年拽入廊底,但见燕犀幼嫩的食指抵唇,示意襟声,一双妙目穿过漆黑的矮树暗影,直勾勾盯着不远处款摆而行的白灯笼。
此间似是花园造景,呈不规则状的蜿蜒围墙内并无屋舍,只居间一座小亭。
亭后假山错落,覆着琉璃檐瓦的挑空风廊插入假山中,微妙地比拟出山门山径的开阔气象,颇欲引人探幽。
或因偏僻的缘故,此间除了隐于暗处的燕、阙,仅有那提灯漫步的女子,连院外的人声似都在极远处,幽影内的花园仿佛被世间遗忘了一般,独立于歌舞升平、送往迎来的弹剑居之外。
阙牧风确认了无有埋伏,且撤退时能否循原路而出等细节,才将注意力移回提灯的女子身上。
女郎个头娇小,背影的腰臀处裹出诱人的肉感,裙裳微微绑进肉里的狭仄随莲步款摆,拧出极其沃腴的酥嫩与弹性,虽与燕犀一般的是娇小玲珑、屁股有肉的型款,风情却截然两样;前者青春无敌,后者则散发出熟得恰到好处的少妇风韵,甜糯香软,兼而有之。
少妇一身靛青并着湖蓝的二色襦裙,不知怎的却给穿出了洁白之感,仿佛周身笼着淡淡光晕。
脚下的缎鞋是莹润的珍珠月牙白,其上绣花是以银线、珠光一类的浅淡丝纟为之,但在裙摆和鞋踵间若隐若现的足胫脚背却比白缎更白,连色气都带着浓浓的神秘感。
阙牧风看似轻佻,其实对女人的兴致不高,轻佻更像某种保护壳,能让二郎安心躲在其中,毋须面对那些麻烦、矛盾和纠结——如争取父亲的注目,如不曾在家存在感却无比强大的长兄之类。
他无法将目光从女郎背影移开的原因,与她迷人的胴体、神秘的气质毫无关系,而是他直觉自己识得这名女子,曾熟悉到难以忘怀的程度。
但阙牧风不曾在阙府见过她。
上回与此殊相见,正是在弹剑居——自然是旧的那个——燕犀是母亲的贴身侍婢,未得允可,不能擅离阙府,故舒意浓让她盯梢的对象,必是由阙府而出。
然而这一位……怎能出现在阙府里?
“舒……少主让你盯着兰大家做甚?”
青年为压低声音,不得不挨近燕犀。
“兰大家又怎么会在府里?”
若换成别家宅院,此节便未必突兀,乃至顺理成章。
毕竟引退的花魁嫁入豪门充任嬖妾,堪称美事,这本就是风尘女子的一条好出路,有幸若此,可以说是功成身退了。
但阙入松夫妇恩爱情笃,子女众多,既无延嗣的需求,父亲亦不好女色,未曾纳妾。
兰大家即使洗尽铅华,阙府内也没有她容身的地方。
“……谁是兰大家?”
燕犀被他滚热的喷息呵得颈耳丝痒,皱眉稍避,低道:“少主让我盯着秋家褓母。”巧致的尖颔微微一努,示意便是廊中的女子。
秋霜洁的女史奶妈……是那位绣娘?阙牧风心头一动,突然间所有零星的碎片自行拼凑起来,青年恍然大悟,但无论如何都不信是巧合。
秋家主仆随大队从天霄城移到钟阜,沿途都坐在车里,便是用餐歇息也绝不下车,是以阙牧风并未见过二人。
他若真是登徒浪子,听闻秋霜洁有国色,而女史绣娘又是风姿绰约的美人,必定争睹芳容,一饱眼福,如此便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绣娘其实是熟人。
偏偏阙牧风浪荡子的人设就是层皮,名实不符,奔赴玄圃、回防钟阜,乃至带赵阿根往不应庐铸造飞还令……诸事纷纷应接无暇,哪有闲心瞧人家女眷?
因此错失了关键情报。
卢荻花麾下的“荻隐鸥”曾调查过绣娘的背景,文档父亲亦交他过目,以备不时之需。
只知她以“兰姑”、“连三娘子”等化名待过几处风月楼子,规模无分大小,都是只做体面生意的上等销金窟,而非是低三下四的妓寨娼寮,存够了钱便自行离去,线索也跟着断在这里。
须知秦楼楚馆最不问来历,只要皮囊销魂,肯卖肯干,无人在意你曾是何人,来自何处。
绣娘待过不只一家,就算能抓出准确的时间轴,也只知她最初是昌平镇“芳旎阁”的连三娘子,连姓没准儿还是“兰”字的误听。
她离开芳旖阁后便改用兰姑之名,在左近绫罗镇的风月首善挂头牌,不像掩盖行踪之人会做的事,更似某种正名之举,往来的依旧是循香而至的老熟人。
赚满一桶金的兰姑最终来到钟阜城,这回她没打算给人挂花彩当红牌,而是买下这座小院,挂起“弹剑居”的招牌做老板,以兰绣景之名行世。
来此饮酒、意气相投的年轻武人们只知她以前当过花魁,都管女郎叫“兰大家”。
荻隐鸥的文档里并没有弹剑居,毕竟妓女当到自己开了间楼的其实不多,不是这个行当里符合常识的发展。
有这种财力的绝对不会想再回到这一行,堪称风尘奇女子的兰大家,最后也跌了老大一跤。
弹剑居在阙牧风前往遐天谷之前,便有经营不善、觅人易手的风声传出,兰大家并不是夜夜都在小院中压酒抚琴,给狂歌纵饮的浪荡子们助兴。
阙牧风记得那会儿常有人打趣说,兰大家这是去借钱给大家买酒了罢?
她是在他离开后才卖掉弹剑居,去的浮鼎山庄么?褓母和老鸨……她的人生到底经历了什么,才有如许剧烈的变化转折?
阙牧风始终抱着一丝认错人的可能,但兰大家最棒的就是娇小肉感的背影,以及似笑非笑、看淡一切的神秘空灵……这提灯的身影他曾见了无数夜,自问不会错认,惟此事非同小可,须得有明证才行。
他决定换个位置,起码要能窥见女郎的侧脸,方能确定绣娘究竟是不是弹剑居的旧主兰绣景。
燕犀一点都不喜欢做这种事。
夫人是很好的主子,即使少女并未给他人做过侍婢,也能清楚知道这一点。
阙夫人很珍惜下人的劳力,大部分的事都亲力亲为,不爱让人服侍;要求虽严格,却不苛刻,能讲也愿意讲道理,所下的指令无比明确。
更重要的是:夫人相信人。
看见下人在歇息,她会先想到是不是身子不适,又或已完成了交待的活儿,而非“你一定在偷懒”。
夫人从不避忌说自己是牧羊女出身,总是边说边笑,还会拿来打趣,一点都不担心下人会在背后笑话她。
后来燕犀慢慢觉得,夫人应该不是不怕,而是不在乎。
哪怕真有人取笑她,哪怕那样的讪笑何其恶意,也伤不了夫人,像微风吹拂一般。
人何必同风过不去?
而且夫人很疼爱她。
她能与夫人同桌吃饭,夫人老爱给她夹肉,不是那种带着和蔼的笑容劝食的殷勤,而是理所当然地把肉甩她碗里,瞟都没多瞟她一眼。
“多吃点。”
夫人低头继续扒饭,“打拳得长肉,你太瘦了。”
“可我屁股大。”她小小声说。
夫人噗赤一声差点噎着,握着筷子以拳背猛追胸口,忍着笑白她一眼,“你又不用屁股打拳。屁股大好生养,我屁股也大,你看我生了几个?少萝唆,吃!”
她每天都想待在夫人身边,就算瞎转悠也好,偏偏少主将她讨了去。
明明皓雪更想服侍少主的,燕犀心里清楚得很。
她说少主漂亮极了,乃是世间男子无不为之倾倒的“妾颜”,瞧着就像作梦似的,又像一幅图画,怎么瞧都瞧不腻。
“啊啊啊,我以后不求你喊我‘姐姐’了,”皓雪瘫在床里胡乱蹬腿,绣花鞋尖上缀的鹅黄绒球活像惊得扑翅乱跳的小黄鸡。
“我和你交换好不?少主真美死我啦,简直同仙女一样。”
“我也没喊过你。”燕犀小声说,硬生生把后头的“我跟你换”咽回肚里。
以前大小姐还未出嫁时,据说皓雪也成天嚷着想去大小姐院里,理由也是大小姐“同仙女一般”,不带换词儿的,八百年都同一套。
但少主练剑确实好看。
她的剑乍看很快,致命处却与快慢无关,是既刁且准,那样刁钻的出剑方位却无一丝勉强,动念即至,收放自如,这份精准委实好看得不得了。
燕犀不通刀剑,却能从中看出少主所费的汗水血泪,旁观时不免以身代入,屡战屡败,却乐此不疲,稍稍扭转了因皓雪而生的、乍见少主时的肤浅印象。
只是万万想不到少主会让她当细作。
初闻请托时,少女着实吓了一大跳,以为露出马脚,甚至有股冲动想问少主,是不是自己天生有什么特殊的气质,瞧着就像奸细。
没想到少主比她更不好意思似的,以指尖卷着汗湿的细柔长鬓,娇婉的笑容略显腼腆:
“在山上,我习惯让我的婢女做这种事,没想太多,随口便说啦。你一定很困扰罢?若不愿意,我可以找别人。”
“为何要监视她?”燕犀更在意这点。
秋家主仆虽非阶下囚,也不是能大咧咧走出阙府的身份,两人居住的客院内外有层层把守,进出的仆妇婢女更是现成的眼线,何须把任务交付给她?
“打出天霄城起,绣娘便在我方严密的监控下,未曾有片刻松懈。”
少主解开缠腰,褪下被汗水浸透的上襦和单衣,比新雪更耀眼白皙的肌肤令人难以直视,燕犀下意识地垂落目光。
然而真正无法回避的,是女郎微带汗潮的沁人体香,既鲜烈又好闻,嗅得少女心头扑通乱跳,须极力抑制遐思,才不致失态。
“但昨儿在府里抓到了细作,或许从今天开始,监视的人手不得不抽调到外边去。绣娘若是身无武功,又或没有别样心思,那便罢了;若非如此,盯梢的压力一去,就是她有所动作之时。”
“为此我需要你。”
少主利落地褪得一丝不挂,以拧干的清水棉巾细细擦拭,修长健美的胴体玲珑有致,非但无损于女子柔媚,反而更添诱人魅惑,美到连同为女子的燕犀都觉意马心猿,差点忘了递上新的骑马汗巾。
“你是夫人的亲信,十分显眼,一般这样的人不会担任尾随跟监的工作,反而容易得手。”
少主穿好衣裳,笑着对她说:“况且,万一绣娘的武功高到所有人都看不出来,我以为凭你的身手应有机会能平安脱身,总比选皓雪来得稳妥。”两人都笑起来,心照不宣。
“少主相信我么?”最终她仍忍不住问。
便以燕犀的年纪和阅历,也知此问多馀,上位者不会轻易透露真正的想法,况且几句漂亮的场面话就能打发的事,用不着认真应对。
岂料正理着如瀑浓发的少主凝神思考了片刻,道:“我应该是信的罢?我信夫人,她看人很准的。她若信你,我自然也信。”展颜一笑,霎如冰霜消融,满室生春,艳得令少女又不禁生出回避的形秽之感。
“我师父跟我说过一句话,叫‘以拳交心’。认真打过的对手,往往能互相理解,心意相通。”
“我每日练剑时,总觉身畔有股极迫人的凝练气势,如影随形,能激发与之相抗的本能,练得益发起劲,许多独练时不易克服的关卡,乘着这股不服输的对抗意识,轻轻巧巧便能越过去,收获甚丰。”
“以此观之,我们也算是以拳交心了吧?虽然我拳脚功夫稀松平常得很。”
“我也不懂剑法。”燕犀小声道,两人相视一笑,真有心意相通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