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谁曰无衣,异兽神禽

这是她初次直视少主的眼睛。

那双潋滟明眸仿佛能将人吸进去似的,感觉再多看片刻,心中的秘密就会被汲引而出,少女下意识地回避开来;低声向少主告罪之后,赶紧抱着她换下的衣裳快步离开。

少主不是随便说说,那天府里果然出了翻天覆地的大事:

行云堡须于鹤带领其他几家,趁老爷赴宴之际登门寻衅;有个奇怪的女人一下扮皓雪,一下扮绣娘,明明五官不一样,连身形高矮都不同,却予人维妙维肖的悚栗之感,而少主竟不觉有异,吩咐燕犀尽力配合。

她还同那有着一头狮鬃也似的张狂硬发、身形高大的独眼男人打了一架,本以为会被狠狠责怪,谁知夫人却还是夸奖了她。

“下回在宾客面前,言行都要更谨慎些。这事若是落在老爷眼里,肯定要挨罚的,我也不好替你求情,何苦来哉?”

夫人特别将她叫回跟前,摒退馀人,殷殷叮嘱。

“但你打得挺好。遇到那种欺负女人的王八蛋,不用留手,捶死便是!有事让他们来找我。”这应该是夸奖吧?

少女被夫人宠溺地揉着发顶,心中仿佛有漫天的蝴蝶在飞舞。

卢荻花——她后来才知道奇怪的女人叫这个名儿,是与老爷并列天霄城四大家将的大人物——扮成洗头的李月华的模样离开后,府里明显少了些人,果然卢荻花麾下的“荻隐鸥”密探不知何时被安插进了阙府,秘密监视绣娘。

起先燕犀以为是少主多心,老爷特别加强了秋家主仆的护卫,怕连苍蝇都飞不进。

她这几天在客院附近瞎转,好不容易挨到今夜的晚膳结束,打算禀报少主后便回房歇息,忽见换了一身低调靛青襦裳的绣娘提灯往后门行去,不由一凛,赶紧尾随。

绣娘并未刻意隐藏身份,沿途所遇婢仆,无不亲切与她打招呼,甚至停下来聊几句家常,气氛闲适,半点也不可疑。

她先是向一位婢女商借香粉,说是小姐要用,继而向掌管库房的季嬷嬷要块皂角……在总有人陪同或领路的情况下,渐渐向后门处移动,最终跟在几名返家过夜的婆姨,和像李月华那般入府干活儿、完事后准备离开的外边人身后,就这么顺理成章出了阙府。

看门的家丁倚着棍棒,与相熟的外边人聊得起劲,外敌退走、解除警戒的松弛之感,以及上巳佳节的愉悦气氛彻底浸透了这帮仆役,谁也没留心到底放了什么人出去。

但燕犀偏偏没法出这扇门。

她是夫人的侍婢,全府上下都认得她这张脸,而押印了卖身契纸的婢子未持年休文牒,是没法离开主人府邸的。

少主交托任务之际,两人显然都没想到这点,舒意浓约莫不懂底下人的日常琐细,而燕犀则不以为真有跟踪绣娘出府的可能性。

少女没有绣娘一霎间变得毫不起眼、千娇百媚的俏脸倏忽失色,连背影都无半分存在感的神奇本领,焦急地匿于树影中,贴墙缓进,却无法阻止绣娘离开——其实也不该阻止。

少主让她跟踪绣娘,是瞧瞧她去了什么地方、见了什么人,做得什么事,而非让这条线索断于金风巷的高墙之内。

燕犀银牙一咬,觑准绣娘跨出高槛的瞬间,点足跃上墙头,疾掠至檐椽交角的暗影间静候片刻,才见绣娘自脚下行过,不急不徐,十分悠闲。

女郎腴臀款摆,柳腰绵弹,走着走着将要转过墙角,燕犀正欲跃下,忽一阵风迎面吹来,吹得少女发丝飘扬,襟袂猎猎,仿佛在风中滑翔般,忍不住眯起杏眸,迎风驻足,差点错失女郎踪影。

原来……这就是自由的感觉么?

少女心里想着,匆匆跃下墙头,快步跟了上去。

她到阙府不过三年馀,感觉象是过了大半辈子。

起初的三个月最是难熬,每晚都想翻墙离去,却无法这么做。

在府里吃的、穿的,就连睡房被褥都是前所未历的好,同侪友善,主子明理,简直无可挑剔,但燕犀像被上了枷锁镣铐一般,沉重得几乎直不起腰。

夫人待她越好,少女便越觉难以负荷,近期她才渐渐习惯不去想这些,当作无事就好,她就是个幸运的小丫鬟,摊上了能待一辈子的好人家。

街市的人潮熙攘并未对少女造成干扰,她原本便不爱热闹,人多的地方总让她不自在。

不知是否因为此故,过往和爹爹在街头卖艺时,生意总是十分冷清。

“爹教你的拳,不是打着好看的。”爹爹安慰她。“好看的拳打不了人。”

“那……还是我们对练好了?”小燕犀灵机一动。

她最爱同爹爹对练了,那种拳眼贴面削过、劲风如刀刮体的刺激感总让女童头皮发麻,比吃辣椒糖更有趣。

“对练比花架好看得多,赏钱也能多些。赏钱多了有肉吃,爹爹也能吃酒。”

爹爹笑眯了眼,眼角的鱼尾纹深若刀镌,宠溺揉着她泛黄的薄发顶,“那可就太多啦,若有方家,真功夫不免教人瞧了去,日后对上要吃大亏的。我们家的拳天生即有敌人,便不与人争,也要防人找上门。来,再背一遍给爹听,看我们家燕犀长不长记性。”

我记性儿可好了。

女童抬起下巴,噘着肉都都的小嘴,神气活现地背诵着:

“十三神禽,双十异兽,兽禽相血食。烈爪金鬃谁称冠?踏蹄血杀夜龙寒,乘火赤豹灵犀角,鳞鲤玉京齐穿山——”

燕犀回过神来,才发现二少爷拉着自己悄悄挪身,小手反扣制其臂膀,阻止青年冒进,低声质问:“你做什么?”反被阙牧风以指抵唇,示意她襟声,气都不打一处来。

是谁先妄动的?

让你嘘我!

藕臂一沉,手臂被反剪的青年面露痛楚,大概没料到能痛成这样,忙以嘴型讨饶,还能动的那只手拼命比自己的脸,又指着廊间的提灯女郎,表示是要确认其容貌。

少女没好气的松手,阙牧风呲牙咧嘴地活动臂膀,雪雪呼疼,偏没发出半点声音,想骂他都没门,瞧得燕犀拳头都硬了,后悔没卸脱肩关来着。

夫人如此敦厚直率,怎会生出这等嘻皮笑脸、没点正经的儿子!他到底来这种地方做什么?浪荡肤浅,轻薄无聊!

但再想到阙二小姐和三郎,燕犀顿时无语,只能安慰自己世上哪有完美的人?夫人的短处都不在自个儿身上,已是够好的了。

少女素不喜与人亲近,迫于无奈,与一名陌生男子并肩抵踵匿在暗处,鬓颊厮贴,声息相闻,满心生厌。

但阙牧风就是学不乖,疼完了还想挪位,这回燕犀探臂却抓了个空,只恨自己个小手短,急忙跟上。

两人猫着腰一前一后,摸到廊底月门边,反到了女郎的前头。

从这个角度能清晰望见绣娘标致端方的侧脸,连同前凸后翘、玲珑浮凸的惹火身段,俱都瞧得一清二楚。

“……真是她。”阙牧风喃喃道,回神压低嗓音凑近。

“她便是绣娘?浮鼎山庄秋家小姐的女史?”

燕犀忍受着沁人的男子气息——并不是说二少爷不好闻——凝眸半晌,防着再遇上卢荻花那样的异人,反复确认后才慎重颔首。

“兰大家她……为何会到浮鼎山庄去做奶妈?”

阙牧风抱臂抚颔,不依不饶,燕犀却对二少爷的感慨毫无兴趣,白眼都快翻到了小脑袋瓜顶,蓦地一肘撞在他肋间,“嘘”的一声直怼脸上:

“有人。”

让你再嘘啊,解气!少女忍着嘴角扬起的冲动,板起俏脸压低他的头,两人挨着缩入阴影之中。

一名男子从假山间行出,绫罗绸缎的丝滑光泽回映着灯晕,周身似罩着一层浮霭,但从燕、阙二人所在处,只见得他肥大的外褂袍袖,还有底下戴了锦缎介帻的乌纱进贤冠;除了连燕犀都能看出的料子华贵,完全没有可供辨认身份的依凭,遑论五官形容。

男人的肢体动作略嫌浮夸,撩袍下阶的样子仿佛真是从山道里行出,另一只手从抛甩的袍袖中一伸一抬,掌心朝天,如扮戏文的登台开场。

绣娘停步驻足,略微抬高灯笼,抢在男人开口前福了半幅,清了清嗓子,朗声道:

“大爷久见。您让我来,我便来了,是念着当年买楼的恩情,恐阙二爷那厢生出误会,不便久留。大爷有吩咐绣娘处,但说无妨。”

阙牧风心想:“‘大爷’?哪个大爷?谁买了谁的楼?便未连名带姓,好歹提个尊衔。这钟阜城内怕没有万儿八千个大爷,此人竟会是谁?”

总觉有一丝异样,却说不上哪里怪。

男子嘿的一声沉默片刻,才笑着说:“兰姑,当年你把弹剑居卖给我时,可不是如此生份的。多年未见,我今夜便是瞧一瞧故人过得好不,也尽说得过去,何苦如此冷淡?”

绣娘的神情不咸不淡,微扬的姣美唇勾很难说是“笑”,只觉清冷如月。

“我给大爷捎信商借银钱那会儿,大爷也说了,江湖救急不救贫。浮鼎山庄要卖地、卖楼,乃至出卖名刀名剑,有生意便谈生意;若无生意可谈,不知还能谈什么。我觉得很有道理,牢记至今。”

这便连起来了,阙牧风暗忖。

连“荻隐鸥”都没能刨挖出绣娘就是花魁兰绣景,这“大爷”却能知悉,盖因他自始至终都是知情者,兰大家非但未曾隐瞒,到浮鼎山庄之后甚至写信同他借过钱,只是碰了个软钉子。

听女郎的口气,显然一直记到现在,未能释怀。

这也能佐证“绣娘”不是伪造的假身份,而是青楼出身,无从查起。

兰大家若有意与过往一刀两断,写信给旧日金主,替现在的东家借钱,未免过于愚昧,颇违此理。

那“大爷”过份爽朗的笑声听着尴尬得很,约莫他自己也知道,频频搓手道:

“兰姑,我不就是爱做生意么?阜阳秋家既有地产,又富库藏,秋拭水秋老爷的名声忒大,虎死留皮,犯不着借。我一直等着你给我回信,等到了今天,以为秋家看不上我,没想与我做生意,实不是不肯借你。”

绣娘叹了口气,显然懒与他分辩,幽幽说道:“大爷当年以高于行情的价钱,盘下我那破旧小楼,迄今我仍铭记在心,大爷派人捎来口信,不敢不来相见。大爷有何见教,请直说了罢。”

白灯笼轻晃了晃,似是心情起伏,强自遏抑,未全形诸于外。

那人安静片刻,才沉吟道:“天霄城——”

“庇护我主仆俩于危难中,”女郎打断他。

“我信少城主,不信须长老。至于秋老庄主的藏宝,我既没见过,更不知是否真有,我家小姐心智有缺,于此亦是一无所知,这不是愿意与否的问题,而是有心无力,无从帮起。”

“大爷若要为须长老做说客,乃至强迫我主仆改换阵营,恕绣娘难以从命。”袅袅娜娜行了一礼,转身离去。

“且慢!”那人急急迈步,抢到女郎身前,举臂拦阻。

因两人易位之故,灯笼映亮了男子的面孔,阙牧风终能看清他的长相:

男人约莫四五十岁,面孔油亮,方头大耳,生就一副讨喜的富贵相,唇髭浓密如厚厚的齐眉浏海,教人不禁想象他喝蛋羹时,该是何等狼狈。

微红的狮头鼻看得出长年浸淫于美酒香醪,也可能来此之前喝过几巡,微醺未褪,仍带三分酒意。

形貌透着酒色财气,难免印象欠佳,但男子那与上唇厚髭同样茂密、略呈八字的乌浓刀眉,大大缓和了富贵逼人之感,仿佛随时都在笑的眯眯眼和红润苹果肌亦极招人好感。

如此趣致的长相,看一眼便决计不忘,阙牧风确信自己从未见过此人,但他离家六年,过去在钟阜时也不甚热衷于大人间的应酬,识人有限,做不得准。

可以确定的是:从“大爷”毛手毛脚拦路的颟顸,可知并无武功根柢,步履虚浮不似作伪,体力亦甚不济,才一动便已气喘吁吁,面色微变。

“兰……兰姑,既来了,听一听须长老怎么说也不亏。做生意嘛,货比三家,本是常事。若觉须长老在理,金风巷那厢也毋须再回,你家小姐我自有法子接出,保管三两天内,你主仆俩便能团聚。”

(糟糕!须于鹤居然也在这里!)

阙牧风忽然意识到“大爷”的身份,对照他买下弹剑居小院并着整片街区,扩建成如今这般千门万户气象的豪奢手笔,多半八九不离十。

绣娘的语声本就轻柔,兼且逆风而出,转身后听不见她说了什么,“大爷”却坚持不肯让道。

正自僵持,蓦听院外一人朗声长笑:

“小娘子!既然来了,何必急着走?如此良宵,与大爷把酒赏月一叙旧情,同衾共枕,温存些个,岂非妙哉?”

大笑声里,魁梧昂藏的巨汉从另一头行入,满头硬鬃竖如剑戟,虎步龙行,气势逼人;虽无金甲,却有巨灵神降的烜赫之威,眇目覆的乌鲛眼罩瞧着十分狞恶,与霜亮的白牙交相辉映,分明是妥妥的人形,不知怎的竟有几分兽化之感。

阙牧风未见过这厮,但渔阳的独目高手不多,外门功夫要练到如他这般英华隐隐、欲发不发,气势具形,若有实质,堪比一流内家高手的境界,更是屈指可数。

与须于鹤、“大爷”份属同一阵营的,也只一位,便是来自“烟山北望”烽烟楼的宇文相日。

以武功造诣言,这厮没准比须于鹤老儿更加棘手。

阙牧风无从判断反天霄城同盟有几位高手在此,若仅宇文相日一人,凭他与燕犀联手,要带走绣娘应非全无机会。

燕犀与宇文相日在堂上交手一事,阙家二郎已有耳闻,宇文自恃身份,想必未出全力,但小丫鬟难保也没留着一手;以二敌一,或可抵消带走绣娘的劣势。

逼不得已时,他更不忌讳弄一弄“大爷”,杀它个不得不救,首尾难顾。

打定主意,一摇身畔少女:“要打架了,你行不行?”惊觉燕犀浑身僵硬,肩头湿凉一片,异样的滑腻隔着薄衫亦能察觉。

连推几下少女才回神,见宇文相日现身,娇躯微震,咬牙道:“那厮极是难斗,让我来。你先带绣娘走。”

阙牧风哭笑不得。

他在遐天谷统领近两百人的“鹘鹰卫”,一呼百诺惯了,不料今夜却被个小小丫鬟随手指挥,还派给他护花后送的好差使。

“我谢谢你啊。别把人揍哭了,怕他爹妈上门理论。”

燕犀跃出树影,直到鞋尖踏地、威风凛凛拉开拳架,才突然噗赤一声笑出,没能喊出“放开那个女的”之类的经典台词,意外在关键时刻掉了链子。

阙牧风又气又好笑:“你这笑话反应有点慢啊。不知打起来怎样?”

母亲将燕犀的拳脚形容得天上有地下无,那股子骄傲的神气,甚至没察觉到亲生儿子有些吃味。

只比少女稍慢一步,阙家二郎与燕犀并肩而立,恰与驻足狞笑的眇目浪客、于廊间僵持的两人形成等边三角,厚皮涎脸地嘻笑道:

“风月之地,黑灯瞎火的,拦住良家妇女不让回家……啧啧,这种不堪听闻的缺德事,烟海望的人贩子干也就罢了,林罗山林大爷可是体面人,金枝玉叶尊爵不凡,不会这么下作的罢?”

那“大爷”不是别人,正是根昌号的东家、南方大埠号禺城来的富商林罗山。

他笑嘻嘻地打量了青年几眼,竖起大拇指:“这位应该是大名鼎鼎的阙家二郎罢?这张俊脸同阙二爷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真个是玉树临风,潇洒不凡哩!连逛窑子都不忘自带珍馐,边吃边逛,两不耽误,确实是行家。”

阙牧风就没指望他老实应对,毫不在意,耸肩笑道:“早知是林大爷的物业,怎敢不先打声招呼?便无折扣优待,起码也要同林大爷喝几盅。只不过这位绣娘女史乃是敝府座上宾,容小子先将她送回府上,再来与大爷吃酒。”

林罗山哈哈大笑,连那独特的南方腔调都泄露了出来。

“我与兰姑相识时,二郎怕还在上一世人,未曾投胎;在走进弹剑居前,她许是二爷的客人,这会儿却是我的了。二郎要留下吃酒不妨,从我的地盘上带走我的客人,怕是有些说不过去哩。”一使眼色,宇文大步前行,等边三角迅速压扁,转瞬独眼大汉便已拦在双方之间,也不过就跨出几步而已,快到青年不及反应。

阙牧风遥见绣娘俏脸煞白,娇躯微微颤抖,想让她奔离林罗山身畔、再伺机接应,看来也是不能的了,暗叹一口气,解下背后的大剑,却被燕犀按住臂膀。

“我说了,让我来。”

少女目不斜视,直勾勾盯着抱臂狞笑的浪人,神情十分认真,“你砍不了他。”

阙牧风哑然失笑。

“你这是看我不上?”

燕犀浑没听出双关,老老实实摇头,“他衣下有甲。”

“没听见叮咚响。”若非金铁锻造的板甲或锁子甲,皮铠镶钉一类的护身衬里是挡不住双手剑的,阙牧风根本没当回事。

岂料少女仍是摇头。

“听过《兽禽相血食》没有?”她低声问。

《兽禽相血食》在东海名声不显,却是北域流传已久的武林轶闻。

“北域”一说,盖指北关全境,以及东海、央土、西山三道北端,与北关交界处;渔阳介于东北两道间,受北关风物的浸染不下于东海,阙牧风出身武林世家,自是耳熟能详。

所谓“兽禽相血食”,既是武功,也是门派,共计三十三家,俱以飞禽走兽为象,分“十三神禽”与“双十异兽”;禽相篇全是兵械,兽相篇则为拳脚,由来已有数百年。

民间说部有称千年的,咸以为是小说家的夸示,武门多不采信。

“篇”字系由名单而来,据说最初卅三家之名分缮于两榜,故尔名之。

这三十三家彼此相斗,循环不休,起因为何无人知晓,如同卅三之数最初是由谁人订下、缘何而订,早已无从追索。

只知故老传言:最终打败所有神禽异兽、卓尔立于卅三家之巅者,将独占一个无敌于天下的秘密。

有人说是武功,有人说是神兵利器,也有说是藏在枵空的山腹内,足以组建一支百战雄狮的财宝……为揭开这个终极奖励的真面目,一场绵延数百年之久、卷入无数高手才人,似无尽时的血腥鏖斗,就此揭开序幕。

迥异于寻常的江湖仇杀或武林争雄,“兽禽相血食”有着明确的诉求,不仅要打败一榜同列的流派,更须取得其传承——

但,拥有武功秘籍,便算是传承么?

还是精通武技之人才是传承?

人都被你打败了,要他的武功何用!

规则不够清晰,目标不够具体,竞赛无从确立,遑论延续千载。

故“兽禽相血食”竞逐的标的极之明确,就是各家皆有的象征之物,禽相篇称“兵玺”,兽相篇为“拳证”,决斗前双双出示,确认资格;血战告终,胜方便能一并带走。

为防缠夹,或许也是兽禽之兆的野性使然,虽无明文规定,血食之战的失败者多以身殒坐收。

相血食的语意正是“相食以血”,抢夺或保卫证玺失败的一方成为胜利者的给养,此乃天地常律,再也自然不过。

阙牧风小时候非常向往神禽异兽间的死斗,想象执着于拳剑巅顶的狂人们分立两端,或行海滨,或在雪原,或于绝崖峭壁间,彼此扔出玺证后,舍生忘死地展开激战——

那画面既残酷又美丽,令男童深深着迷,与骧公武皇的救世冒险是截然不同的滋味,但两者都棒极了。

忘了是哪一天,应是惨绿少年时的某个瞬间,阙牧风突然醒悟:世上若真有名为“兽禽相血食”的武者,无一不是江湖的边缘人,武林的失败者,乾坤一掷、身死道消的决斗注定什么也无法累积,什么也不会留下,存于故事里或令人血沸,但在现实中就只是场悲剧而已。

小阙牧风或从那一刻起,便正式告别了天真无忧的童年,一夜长大。

事实上,“兽禽相血食”内的卅三家,如今以门派形式存在者寥寥,印象中仅央土西北部传承《白猿锁离功》的仙猱门,以及在西山与金刀门互为犄角、传承腿法绝艺《骏极刀》的天马峰等,纵有其他,也是阙牧风数之不出的寡小暗弱,不值一提。

曾称雄北关的大派“猿臂飞燕门”,据说与《兽禽相血食》亦有关联,然而坐大之后,刀法射艺早已脱胎换骨,摆脱旧日源流,便在全盛之时,也不曾听闻门内有兵玺拳证的存在,故未列名于卅三家的榜单中。

至于单枪匹马闯出名号的血食篇高手,则有北关道威名赫赫的旃州节镇、人称“兽王”的解福瑞以《狮王爪》享誉武林。

此人原是碧蟾末年盘据旃圪两州、自号“白狼王”的浑邪乞恶麾下,后来响应定王号召,率部反抗残暴的浑邪乞恶,在旃州大战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战后驻守旃州至今。

但《狮王爪》一系还有几个跑单帮的自了汉,解福瑞的这些个远近同门——兴许他们也不承认是——散于北域武林的黑白两道,难成气候,有说他们瓜分了《狮王爪》的拳证,多年来谁也不服谁,宝物迟迟无法合而为一。

在阙牧风的想象里,《兽禽相血食》的拳证兵玺应该是类似铜牌虎符的物事,能一分为二倒也还罢了,四五人瓜分是个什么画面?

纸片撕着玩儿么?

及至听她悄声问起,一瞧宇文相日那满头硬鬃、狮头狮脑的模样,青年不由一凛:“莫非这厮也是《狮王爪》的传人?”

更不能让少女独个儿上了。

兽王威震北关,白狼王那堪抵一州之地的脑袋,据说就是给他连着颈椎一爪摘下,武技非同小可。

“不确定。”

燕犀无意缠夹,眼见二少爷是决计不肯乖乖走人的,明快利落地说:“一起上。砍中他你就退。”

没等回话,娇小的身躯一拧,旋风般扑向宇文相日!

直到阙牧风动身前,燕犀已绕着独眼巨汉打满几匝,粉拳疾捣如狂风骤雨,肩袖裙摆几乎失形,但见一团雪酥酥的衣影,在宇文的前后左右飞旋,足不沾地,贴肉击打的啪啪响令人心惊肉跳,听着都痛起来。

(好……好快!)

他才知母亲半点也没夸张,恐怕还是说得太保守了。

方才凑近逗弄她时,燕犀若未认出是他、及时收手的话,阙牧风都不知能保住几枚牙齿,断几根肋骨乃至手臂大腿什么的,也是刚好而已。

拳快力浅,乃武门的常识。

但少女的打击声听着更似鞭响,且响于拳落之前,出拳却无烜赫的呼啸,居然是穿甲手一类的透劲;以她的年纪,就算打娘胎里开始练功,也难有相应的内力修为,是把外门功夫练透了才得如此。

宇文就算真披了锁子连环甲,燕犀的拳劲也足以透甲钻入,反倒是她令人目不暇给的高速动作难以联手配合,阙牧风根本找不到插手的空档,半天仍持剑在外圈游走。

但少女毕竟是肉做的,气力终有尽时。

鏖斗间,她一拳照准巨汉左肾,拳面突出指节作钻心状,这原是凌厉的杀着,却被宇文掖肘挡住,由毫厘间的微妙速差,浪人敏锐嗅到“死丫头累了”的信号,果断地弃守为攻,拳爪齐施,全不留手;燕犀接连避过,速度却明显慢下来,整个人被锁进巨汉的攻势泥淖里,越闪越黏,渐渐缓不出手回击,以两人体型相差之悬殊,防御于她乃是至极劣势,顿时险象环生。

但寻隙钻入的可不只是宇文而已。

剑光一闪,巨汉不得不拉开距离,大开大阖的《卫江山剑》简直就像为了斫断这般巨塔而生,纵横皆杀,迫得宇文不住闪避;阙牧风一斩之后忽连人带剑缩成一团,猱身欺进宇文的臂围里,双手大剑贴与身合,不像兵刃更似雪橇,快到不及瞬目。

乘剑“滑”入的阙牧风嘴角一扬,剑尖疾吐,倏如灵蛇出洞,直标中宫!

即使巨汉尽力扭避,剑刃仍深深轧过腹间,“嚓”的一声裂帛响,这微黏的咬合手感是削进了脂肪层、乃至肌肉脏腑才能有。

——中了!

阙牧风旁观赵阿根与天痴之斗,于“龙跨千山”石刻有全然不同的体悟,始知竟有这般运用筋肉的奇异法门,跳脱已知的内外功体系,成为内息蛮勇之外,第三支可用的奇兵。

他以《卫江山剑》挥斩,未待势尽,改使家传的《乾坤双剑》藏剑于身,按理已无腾挪的馀裕。

阙牧风却以新悟的运劲法门再挤出一小股肌肉的爆发力来,直挨进宇文相日怀中,哪怕仅递出一小截剑尖,也能靠着速度与两人交错的动能,狠狠割开巨汉的腹肌,重伤脏腑!

青年奇招得手诸力放尽,正欲缩身以肩背着地,避免被怀中的大剑割伤,蓦听脑后风至,但宇文若强行回身出手,莫说腹创开裂,肠子怕都能硬生生挤出,却又如何能够?

——万没料到,这厮是敢于同归于尽的狠人哪!

(完了……大意!)

千钧一发,一人横里将他撞开,举臂一挡,“嚓!”袖管迸裂,起脚蹴中巨汉腹间。

此招她在阙府大堂便已用过,二度遭遇仍快得宇文猝不及防,迳以腰腹受了这脚,燕犀藉势后跃,拉着踉跄而起的二少爷再退些个,娇小的身子依旧挡在他的身前;虽未回头,口气分明是带着责备:

“不说了让你砍中就退么,等过年?”

“……我也想啊。”

阙牧风连连苦笑,定睛瞧去,果然切齿伫立的宇文相日不是肚破肠流、一地鸡毛的惨状,腹间并着武者围腰和几层衣衫,清清楚楚划了开来,青年确未失手。

然而在单衣之下,却露出层层交叠的齐整细鳞,每片约比拇指指甲略大些,泛着温润的金属雾光,似极轻极薄,行动间安静无声,旬为异物。

金铁锻造之物,勾串起来不可能不发出声响。

除了极之轻薄能减少敲击声,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鳞甲黏于底衣之类的依凭上,而非以细铁环连缀起来。

阙牧风观察到鳞甲的排列有疏有密,象是具有弹性的底衣被雄躯撑开,益发佐证猜想。

那活像砍进脂肪层的微黏手感,极可能是底衣的材质所致,但任凭青年绞尽脑汁,也想不到有什么能符合这些条件的材料。

然后他才留意到身前少女理当裸露的左臂上,覆了层奇特的臂甲,先前必为袖管所遮,是以未见。

那甲片覆盖住燕犀由腕至肘的上半部分,乃下方镂空的半甲形制,颜色是透出淡淡幽蓝的月牙白,带着珍珠皮光似的雾蒙,又有明显的金属半光泽;通体滑润,无有花纹雕饰。

纯以人造物言,说是近乎完美,阙牧风简直难有异议。

这比他想象过的任何东西,都更接近“完美”二字。

问题出在它的厚度上。

臂甲贴于少女的肌肤,用肉眼几乎无法辨别其段差,既像纸片,又似另一层皮肤,就长在她身上。

莫说锻造,任何材质做到这般轻薄,皆不足以成甲,更不可能挡得住宇文相日一击而无凹损。

泛着珠光的月白臂甲表面,能见得淡淡的掌纹印子,那是独眼巨汉一掌劈落的如山铁证,像在嘲笑阙牧风似的清晰浮现,恁谁来都无法假装它不存在。

沿着臂甲而上,于燕犀的上臂处有枚高约两寸的小小臂环,并非一体成形,而是分作前后两三片的样子。

因臂肌鼓起,接缝处撑挤开来,露出底下纱帛似的半透明材质,明显有着绝佳的弹性。那不可能是薄纱,他心想。

事实上任何布帛都不能有如此优秀的延展性,活像某种动物的胶筋。

臂环再上去则是片小小的、无比浑圆的肩甲,同样如黏贴般覆着少女的香肩,仿佛欲凸显她曼妙的胴体曲线。

阙牧风想起推她肩膊时,那微凉的滑腻触感。

看来他当时碰着的正是这宛若第二层皮肤的薄甲,但摸着不似金铁,虽说凉冷,却是肉身的温度,绝非死物。

用“被那丫头煨热”的说法或可勉强解释,但这套甲又不只这一处离奇,阙牧风果断地放弃挣扎,不再试图自圆其说。

“你的‘拳证’原来是随身携带啊。”

巨汉打量着少女半裸的藕臂,狞笑中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贪婪。

不知为何,阙牧风丝毫不以为他垂涎的是美色。

“‘雪貂拳’燕景山是你什么人?”

“是我爹爹。”

燕犀峻声道:“你不是《鳞鲤拳》的传人,你之前使的是《狮王爪》。你杀了多少人?”

宇文相日狂笑起来,“不够多。毕竟,有三十三家对不?”

“鳞鲤”是穿山甲的雅称,阙牧风一听《鳞鲤拳》之名,便知是他衣底那套细鳞软甲,暗忖:“原来兽相篇的拳证,是这种甲衣的形制。这丫头竟是《雪貂拳》的传人?”

他没听过燕景山其人,连《雪貂拳》亦是初闻,可见燕犀之父在江湖上无藉藉之名,一如他当年的猜想。

但他瞬间便明白两人的话意。

燕犀说的“之前”,盖指二人在阙府初次交手,那时宇文所使,是与“兽王”解福瑞一脉相承、名列兽相篇的《狮王爪》。

燕犀久攻无果,差点着了道儿,事后怀疑他衣底着甲,但没想到会是《鳞鲤拳》的拳证。

狮王爪传人拥有鳞鲤拳拳证,必是杀人后所夺。

这厮不仅仅是双十异兽之传,更是个血食杀手,专门狩猎兽相篇中列名的门派传人,夺取其证!

“大爷,这女娃儿赏了给我可好?”独眼巨汉伸舌舐唇,赤裸裸的饥馋几从红目中喷薄而出,阙牧风心知这同样不为少女的青春丽色,而是更残忍、更血淋淋的臆想。

“待我剥了这头小雪貂的皮,给大爷做条貂尾围脖,可暖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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